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是否交增值税和所得税?
随着经济市场的开放和全球化,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很多企业利用日常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也日益普遍。那么,企业购买债券、信托等理财产品持有期间所取得的收益,和转让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增值,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呢?
不同性质理财产品的缴纳情况不同。
一、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转让财产收入和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因而,企业购买各种理财产品如果获得收益,构成了“转让财产收入”或“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产生的收益就应该纳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两种情况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企业投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说明,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和利息收入的处理方式不同,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其中,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二、增值税(一)持有到期理财产品
1、保本型理财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贷款服务,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从上述可得,对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持有到期后取得的收益,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意:保本收益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2、非保本型理财持有到期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第二条,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而,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持有到期后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二)未持有到期转让的理财产品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说明,金融商品转让,属于金融服务,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就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因此,未持有至到期转让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属于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其取得的转让收益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然而,并不是所有未持有到期转让的理财产品都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规定,以下五种情形企业转让金融商品产生收益,免缴增值税: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举三个例子:
1.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持有一份至2023年1月8日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持有至到期取得10万元的理财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持有至到期的保本的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应当按贷款服务6%计算缴纳增值税(注:金融服务,一般纳税人按6%征收率计算)。
所以A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10÷(1+6%)×6%=0.57万元。
2.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持有一份至2023年3月20日到期的理财产品,理财期限91天,合同注明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是4.5%,到期取出后获得10万元理财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B产品因合同没有承诺本金可全部收回,属于非保本收益,取得10万元收益不缴增值税。
3.C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持有一份至2023年10月20日到期的理财产品,买入价为130万元,现因公司资金运转提前卖出该理财产品,卖出价为151.2万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购入的理财产品到期前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按卖出价减买入价的差额为销售额,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计算时,企业应按当前所有转让的金融商品的卖出价减买入价的差额计算缴纳增值。金融商品的卖出价减买入价的差额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所以,B公司在此次交易中需缴纳增值税(151.2-130)/(1+6%)*6%=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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