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公募可以投非标?本文终于把银行理财新规讲透了
这是央行的第一个大招。
根据央行的新通知,
公募理财可以“适度”投非标,
这招厉害,毕竟,
这个公募基金都做不到...
当然了,这并不代表
银行理财整体可以无限制投非标。
对于一家银行而言,
总的非标投资比例仍然受限。
一银行所有理财产品所投的非标资产余额,既要
≤银行上年度总资产的4%,也要
≤所有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不过就算是有这个限制,
也比之前的预期好多了,
(此前政策不明朗,公募理财不能投)
即便能投,也仅限个别情形。
因为一方面,此前资管新规说:
“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资产”
在理财细则落地之前,
即便能投,同业的猜测都是:
公募理财产品最多能投一丁点非标,如10%。
这样就麻烦了:
就是说:
即使一个10亿的理财只投1个亿的非标,
那么整~个整个理财产品,
期限就要拉到和非标一致,如拉到3年。
非标明明比例那么低,连收益率都没怎么拉上去,
但就因为里面带了那么点非标,
整个产品期限就得跟着上,不能短过非标期限。
通常开放产品肯定期限也配不上。
必须全部用3年的长期限资金来对接。
一个期限长、收益不高、还封闭的产品,你买么?
此外,7月20日在细则发布之前,
很多银行理财投非标在监管备案环节,
基本就被禁止了。
但是,
但是!
因为央妈的通知,
前述逻辑现在变了!
此次新规明确允许银行公募基金投非标,
而且没有限制银行公募产品比例上限!
证监会公募基金不要想了,没戏!
这样一来,即使拉长期限,
做封闭式公募,
至少整体收益率拉起来了。
产品接受度、可操性都会有较大提高。
但银行仍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刚刚说了,不限比例后,
那种长锁定期的公募理财,
去投资非标应该是没问题了。
但是......
开放式理财产品就很难投非标了,
尤其那种每天或每月开放的产品。
哪有什么1天期1个月期的非标哦....
要是半年开放一次的,倒还有可能......
封闭式或封闭期较长的公募理财
能投非标了,收益变高了,是很开心。
但是很多投资者就算看到高收益......
总还是觉得封闭产品不好,
像是被套着一样......
能灵活退出就好了......
其实要让投资者能任性退出,
一些金融产品会有以下选择:
1.质押融资(问题是消费场景真实性)
2.份额转让
3.管理人回购(涉嫌刚兑)
总的来说就是三种方式:
其中第二种,即份额转让,
今后最有可能被监管允许。
如果能实现份额转让,
那么即使是投非标的封闭长期理财,
也不怕没人买啦。
并不是全部。
1.首先,银行理财都可以投。
(1)新公募理财:可以,单个产品比例还不限。
(2)新私募理财:可以,只是200人限制有点紧。
(3)老理财产品:可以,但非标总规模不能增。
对于一家银行而言,上述三者加总,
总量还受到4%和35%的限制:
2.信托
可以,但目前受两个30%限制——
——信托贷款余额占信托业务≤30%;
——银信合作中融资类信托≤30%。
后者是银行理财通过信托放款的主要阻碍。
3.保险资管
可以,保险资管天生长期限,
可以通过信托投,
也可以直接通过保债计划投放。
1.券商资管:可以,但不能投信托贷款和委贷,
不能创设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非标,
所以总体空间也不大,主要是应收账款、场内股票质押等。
2.基金母公司:专户不可以。
3.基金子公司:可以,和当前规则没有变化。
(鉴于净资本消耗,投非标规模很小。)
4.狭义私募基金:可以投非标,但不能是借贷类。
(大部分非标实际都是借贷性质,所以......)
5.期货子公司:不可以。
所以整体而言,
证监旗下的资管受限还是比较多的......
而且,目前的细则征求意见对投资资产做了双20%限制:
仅专业投资者且体量在3000万以上不设限。
这让集合资管还怎么投非标?
能投非标了好开心!
但是也不能随心所欲......
1.委托贷款:不可以。
这一通道被2018年1月委贷新规封堵。
未来也不可能放开,所以不要想了。
2.信托贷款:限制多
可以作为非标投资的通道。
但会有两个问题:
(1)双30%限制
——信托贷款余额占信托业务≤30%;
——银信合作中融资类信托≤30%。
(2)向上穿透查人数问题
为这事,之前北京局都罚了。
所以,整体上还是受到限制。
3.明股实债式:挑产品。
要注意,这条路公募资管走不得,
根据资管新规,
只有封闭式私募资管能投股权,
(除非另有规定)
4.收益权式:基本可行。
收益权类,包括票据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等,
现在看起来应该没问题。
只要券商投信托创设的收益权可行。
5.信贷资产:不可以。
资管新规规定,资管产品不能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
而间接投资信贷资产,
目前只有通过银登中心和票交所票据。
6.股票质押式:挑资管产品类型。
目前场内股票质押,只有券商资管能做。
7.保险资管式:
保险资管计划可以投非标,
主要可以通过走信托通道,
及在保险资产管理协会备案的保债计划投放。
所以综上所述,
虽然允许资管投非标,
但至于资金投放的实现,
好多都限制重重。
所以要想真正能把非标体量做大,
缓解社融指标塌陷,
银行通过信托贷款渠道放款最为现实,
也就是说,放松银信合作限制,
取消30%融资类信托比例限制,
不要向上穿透识别50人等等......是当务之急。
这次央妈的第二个大招,
就是扩展了摊余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此前按资管新规,除少数符合要求的封闭式资管,
大多数资管产品都得用市值法,
波动大,容易把客户吓跑......
会导致标准化理财发行量大幅度萎缩。
发行方心也很累......
所以,央行7月20日发布通知,
进一步放松了关于估值的要求:
而且这样一来,
银行现金类产品可以用和货基一样的估值方法,
但在投资范围、平均剩余期限等方面,
远没有货币基金那么严格。
未来货币基金这个领域,
公募基金可能会面临挑战。
除了放松非标和估值方法,
央妈这次通知里还有第三个大招:
鼓励非标回表。
2017年以前,银行为了监管套利,
表外理财运作相当疯狂,
在三三四十大检查后才逐渐收敛。
资管新规之后,这些体外循环的,
理想状态当然是回到体内......
但是回到体内限制太多了......
所以那么多限制之下,金融机构当然选择
——不要这些非标了!
然而,这就意味着
本来能投到实体经济的钱,
没了!
近期社融指标塌陷
也反映出当前企业融资面临空前压力。
这也就是为什么
央行当前要鼓励回表。
所以近期,央行下调了MPA部分参数。
如果银行还是难以消化,估计未来在
资本充足率、授信集中度、狭义贷款规模
等方面,应该都会有所松动。
然后央行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教训了:
近期社融指标塌陷,企业融资压力空前,
也和之前金融机构之前以为,
“一定要在过渡期内搞定所有不合规产品”
的预期有关......
所以现在,央行放了第四个大招:
过渡期要求放松!
也就是说,对于新增资产,
除了新产品可以投,
还可以发行适量老产品去投!
只要这些老产品的整体规模不增就行。
对于存量资产,过渡期则是这样安排——
对于最受关注的存量非标资产,
总体上过渡期是这样安排的:
1. 过渡期内只要总非标资产规模不增,
且新增非标期限不超过2023年底,
就可以在老资产池中新增加非标投资。
2.如果存量非标到期日在2023年底之后,
且没有质量问题,同时该行具备私募理财募集能力,
可在过渡期内滚动发售老产品,募集新资金接续老资产,
在2023年底后发行合规的新私募承接该笔非标资产。
同时根据理财新规口径,
符合资管新规的新公募理财也可承接部分,
但价格要公允,信披要充分,封闭期得够长。
3.如果存量非标确实难以消化、
存在质量问题等等,
央行鼓励存量非标资产回表。
而且如果遇到回表困难,
还可以特别处理。
甚至一直管到过渡期结束后: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翻译成人话就是......
存量标准化资产,
过渡期内既可以募集新资金继续滚动,
也可发新产品承接,但需要市值法估值。
之前说的大招都是央妈的。
这个是银保监会放的招——
银行理财只能委外/投顾给持牌金融机构。
银保监会将委外和投顾合并进行监管,
统称为“合作机构”。
并要求合作机构须是持牌金融机构,
基本上否定了非金融机构旗下私募基金,
作为委外受托机构或者银行理财投顾的可能性。
而且理财新规不分公私募,比资管新规更严。
不过,这里还留了个口子——
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
所以未来私募基金能否同银行理财能否合作
将取决于是否能得到银保监会的认可。
所以,券商资管和基金专户作为委外受托机构,
基本问题不大。
而且证监会同日发布资管新规细则中明确:
资管计划接受其他资管参与的,
不会向上穿透合并计算人数。
所以也就不怕人数超标、不合规的问题了。
另外,与之相比,就信托没有这么开心了:
信托要向上穿透看人数,至少58号文如此表述。
所以目前信托还得遵从这个穿透标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资管新规明确公募资管可投资股票。
当然公募理财产品也不例外。
但具体怎么投,有什么样的比例和门槛,待定。
本来,规定普通个人理财不能投资股票和非上市股权,
私人银行客户和高净值客户可以,
此前理财资金入市本身就未被限制。
但是银行理财的风险偏好,
决定其更倾向于以,
优先级或其他有风险保障的方式参与股市,
这一模式自后来无法持续。
至于银行理财真正不能投资的范围,
则一共有以下五类:
其中,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本行发行的次级档ABS,
这是全新的要求,
此前不论是银行间还是场外的ABS,
劣后级往往通过多层嵌套后由银行理财接回。
如今......
1.销售渠道
按照目前规定,
银行理财销售渠道仅限于
可以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也就是说,各大互联网平台上买不到.......
话说这样窄的渠道,
以后怎么和驰骋各大电商平台的产品拼......
不过另一方面,银行可以代销别的资管,
就是自己的理财不让人代销,
也是相当的护雏了。
2.宣传方式
总之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当然,这个资管新规就明确了。
当前,很多银行以业基基准的方式进行宣传,
但业绩比较基准只是用来和和浮动管理费挂钩,
而且也不应是宣传的重点......
3、风险匹配原则不变
只能向投资者销售:
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4、销售门槛降至1万
不过首次购买,还是得跑到银行柜面做风险测评......
总之门槛降了,
整体上还是扩展了银行理财客户范围。
5.资产证明
目前对于私募合格投资者的资产证明,
银保监会并没有要求验证。
但证监会要求采取必要手段进行核查验证。
可能就会要银行流水、要税单、要存单.....
对于客户而言,当然是用脚投票了。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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