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头条:保本/非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处理竟然有这么多不同! 如何进行基金理财赎回
案例一: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份购买了2款资管产品,其中:
A理财产品,理财期限是183天,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2%;)B理财产品,理财期限91天,合同注明预计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预计年化收益率是4.5%;2023年3月和6月,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持有到期,收回投资款的,并分别取得持有到期的A、B理财产品收益10万元和8万元。
分析:
(1)A产品因合同中明确承诺本金可全部收回,属于保本收益,取得10万元收益时,按照贷款服务6%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计算过程:10÷(1+6%)×6%=0.57万元。
(2)B产品因合同没有承诺本金可全部收回,属于非保本收益,在持有到期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10万元,不缴增值税,属于投资分红。
提示:对于金融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案例二: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月份购买了2款资管产品,其中:
C理财产品,理财期限60天,到期日为2023年6月份,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预计年化收益率为3.24%;D理财产品,是在证券交易市场中购买的货币基金,购入价为120元,赎回价为125元,2023年5月份乙企业卖掉了C产品,取得了转让收益2万元,同时赎回了D产品10万份。
分析:
(1)C产品因合同中明确承诺本金可全部收回,属于保本收益,由于乙企业没有持有至到期,取得的转让收益2万元,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计算过程:2÷(1+3%)×3%=0.06万元。(疫情期间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
(2)D产品取得的收益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余额为销售额,即销售额=(125-120)×10=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计算过程:增值税50÷(1+3%)×3%=1.46万元。 (疫情期间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
相关知识点
1、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2、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如何确定?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提醒: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总结
对于保本理财产品: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收益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如果没有持有至到期转让,取得的转让收益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对于非保本理财产品: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增值税,属于投资分红。
如果没有持有至到期转让,取得的转让收益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相关账务处理
1、购买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取得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以上仅作为参考,实际业务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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