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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理财业务回表对银行影响有限 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信托

2023-07-26 22:51:12 互联网 未知 理财

王剑:理财业务回表对银行影响有限

王剑:理财业务回表对银行影响有限2018年12月10日10:13    作者:王剑  (0)+1 我有话说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王剑

“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子公司新规”等文件陆续落地,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管本源。从初步测算来看,理财资产回表会导致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恶化,但幅度相对有限,且在过渡期内分步完成,冲击可控。

主要结论:理财业务回表对银行影响有限

我国银行理财业务经过十多年发展,监管套利是其原动力之一。而近期“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子公司新规”等文件陆续落地,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管本源。从初步测算来看,理财资产回表会导致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恶化,但幅度相对有限,且在过渡期内分步完成,冲击可控。

新规致力于消除理财监管套利

银行理财通过多种业务模式绕开各项监管,美化监管指标,导致监管层难以评估风险,甚至可能危及整个银行体系的经营。受影响的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性、信贷投向限制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流动性约束、存款准备金率等。理财新规等系列规则在如下方面消除监管套利: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影子银行;禁止多层嵌套,解决穿透问题;细化投资范围,管控信用和流动性风险等。

监管指标归位:一个测度

我们以2017年数据进行估算,尝试着度量表外理财回表对银行的影响程度。在表外理财全部回表的极端假设下,将使得上市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在2018-2023年下降1.5个百分点,即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左右;

分类型银行来看,在上述极端假设下,股份行、城商行整体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低于监管最低标准,意味着部分银行的调整压力可能很大。

由于很多表外理财所投资产会在2023年底到期,所以这里我们进行了情景分析,测算回表资产为全部理财资产的25/50/75/100%时,上市银行整体和分类型银行的资本压力。整体来看,如果银行表内资产增速不是很快的话(增量资产的资本消耗由留存利润来满足),整体压力就不算很大。

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方向

净值化产品将是未来的业务主流;短期理财产品退出历史舞台;底层资产穿透,投向清晰;细分客群的定制化服务。

投资建议(略)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走势存在不确定性,尤其是海外因素;文中测算结果可能存在误差。

目  录

一、引言:银行理财回归资管本源

二、理财业务:如何进行监管套利

1.理财业务发展历程的三大阶段

2.监管套利机制的原理与演变

三、监管套利扭曲了监管效果

1.规避资本充足性监管

2.绕开信贷规模、投向限制以及贷款损失准备监管

3.逃避流动性约束

4.弱化存款准备金的刚性控制

四、理财新规:如何消除套利空间

1.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影子银行

2.禁止多层嵌套,解决穿透问题

3.细化投资范围,管控信用和流动性风险

4.理财子公司差异化监管

五、监管指标归位:一个测度

1.监管指标归位的影响

2.理财业务未来转型方向

六、投资建议(略)

七、风险提示

以下为报告正文:

一、引言:银行理财回归资管本源

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至今,已有十余年光景。与其他很多金融创新一样,监管套利是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重要原动力之一。所谓监管套利,是指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全性、差异性和非有效性来规避监管,从而获得超额利润的各种活动。

回顾银行理财发展历程,其业务模式演变伴随着与监管政策的博弈(表1):一种业务模式的兴起往往是针对现有监管政策进行套利的选择,而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金融风险的积累,监管层会出台新的政策来规范现有模式,导致原有套利空间消失,银行机构进而创造出新的业务模式。

2018年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针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过去滋生问题的风险点,如刚性兑付、多层嵌套、资金池操作等,给出了更具体的监管要求,试图彻底消除银行理财业务的套利空间,回归资管行业本质。2018年12月2日,银保监会又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为了研究“理财新规”等系列文件的影响,本报告首先基于监管套利的角度,回顾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历程,探究其中各种套利机制以及其对监管指标的影响;再针对“理财新规”中有关压缩套利空间的内容进行解读,分析新规是如何消除监管套利的;最后,基于套利空间消失的假设,分析未来银行各监管指标将如何归位,并给出一个相关的量化测度,同时分析银行理财业务模式将如何转型。

二、理财业务:如何进行监管套利

1.理财业务发展历程的三大阶段

我国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4-2007年的起步阶段,主要是利率管制下的跨市场套利;第二阶段是2008-2013年,以通道业务为主要特征,沦为影子银行模式,作为监管套利的开端;第三阶段是2014-2016年,以同业理财和委外投资为主要模式,是一种新型监管套利。我们将按阶段逐一进行分析。

2004-2007年:利率管制下的跨市场套利工具

2004年9月,光大银行推出了第一款标准意义上的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阳光理财B计划,该计划面向普通零售客户发行,采用预期收益率的形式,中国银行理财业务就此拉开了序幕。银行理财的问世刚好符合以下几个背景,促使其快速发展:

居民理财意识萌芽: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国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财富总量不断累积,居民理财的基础和氛围已初步形成。当人们发现银行存款利率甚至难以覆盖通货膨胀时,便开始探索其他投资渠道,强烈的市场需求推动着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创新。

利率市场化缓步推进:与此同时,由于利率市场化的时滞,完全市场化的银行间市场利率与依然管制的个人存款利率之间存在明显利差,存在套利空间。但银行间市场只对部分机构投资者开放,个人投资者无法进入,于是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将一部分无风险超额收益分给个人投资者,如此便有了第一批银行理财业务的诞生。因此,早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充当跨市场的套利工具,功能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

2008-2013年:逐渐沦为影子银行

银行理财业务在这一阶段经历了跨越式的增长,其资金余额从2007年0.53万亿元激增至2013年的10.21万亿元,开始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影子银行,满足实体经济的部分融资需求。

地方融资需求旺盛:2008年金融危机后,经济开启下行周期。面对受到冲击极为严重的实体经济,中央开启“四万亿”刺激计划,带动基建、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经济过热使得监管层不得不收缩银行信贷。然而,已经开工的大型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后续融资需求依然旺盛,由于难以通过传统信贷渠道提供资金,银行通过开展各类通道业务来规避监管,以达到信用扩张的目的。

银行追逐高额利润:理财产品资金起先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和其他债券,收益率毕竟相对有限。为进一步提升收益水平,银行开始拓展理财资金投向。而非标业务不受传统信贷基准利率约束,以完全市场化的价格进行交易,并且非标能够规避信贷投向的监管,投向很多不满足信贷投放标准的项目,收益率更高。同时,因为“分离定价”行为的存在,银行支付给理财投资者是相对固定的所谓“预期收益率”,理财资金所投资产的超额回报被银行留存,扩大了理财业务的盈利能力。为此,银行开始把大量理财资金配置到了非标资产上,个别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的占比一度超过50% ,既满足了地方融资需求,又为银行自身创造了高额的利润。

至此,理财业务已实质上是在表外再造一张资产负债表,成为影子银行。

2014年-2016年:新型套利模式

监管归位:2013年3月,银监会发布著名的“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定义了“非标资产”,并对非标债权的总量占比进行限制。“8号文”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刚性兑付等问题,但也从总量上控制住了事态的发展。面对投向非标资产的总量限制和实体经济的不断疲软,银行又开始将大量理财资金投向债券市场(图4)。

“资产荒”下寻求出路:2014年之后,央行多次降准降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低利率环境下,债券市场收益率持续下行,难以覆盖处于高位的银行理财收益率,银行陷入“资产荒”。于是,同业理财和委外投资应运而生,由此解决中小银行投资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还能通过委外账户加杠杆的方式,博取资产端的更高收益。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诞生于管制套利(2004-2007年):利率市场化不完全导致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利差,推动了银行理财业务的产生,此后才演变出监管套利。

需要注意的是,管制套利与监管套利并不是同一个概念。管制是对金融要素的流动以及价格进行人为干预,而监管是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行为与杠杆进行控制,其目的是控制金融机构的风险或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管制套利作为金融创新的基本出发点之一,是打破市场隔离的重要手段,而监管套利则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2008年之后,银行理财业务的套利模式大多属于监管套利,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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