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交易主体是什么? 中国黄金期货交易所是什么编制单位的
中国期货交易主体由六部分组成: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兼营机构、各类投资者和投机商构成。
第一: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宏观管理政策,监控市场风险,审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兼营机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上市品种。
第二: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主体,是会员制的、非赢利性的事业法人。期货交易所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依法组织交易。期货交易所作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承担履约责任,维护公平交易,监控市场风险,提供交易设施和技术手段;公布市场行情、仓单信息等相关信息;研究开发新合约、新技术等,从而保证期货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三:经纪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独立法人。期货经纪公司至少应成为一家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不能从事自营交易,只能为客户进行代理交易。是收取佣金的中介机构,接受客户的买卖委托指令,通过交易所完成交易。
第四:兼营机构
期货兼营机构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期货交易的独立法人。期货兼营机构只能进行自营交易而不能从事代理交易。
第五:各类投资者(客户)
参与期货交易的各类投资者包括套期保值者和投机商套期保值者 是从事商品生产、储运、加工以及金融投资活动的主体。他们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来完成对现货市场交易的套期保值,同时放弃在期货市场赢利的目的。
第六:投机商
投机商是以自己在期货市场的频繁交易,低买高卖赚取差价利润的主体。他们是期货市场的润滑剂和风险承担者,没有投机商的参与就无法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在现实市场中,投机商与套期保值者并不是截然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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