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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风险子公司是做什么的,在期货行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2023-07-18 15:09:42 互联网 未知 期货

期货风险子公司是做什么的,在期货行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是期货公司报备证监会后成立的、以面向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子公司。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协会2014年8月26日发布的《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修订)》,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包括:(一)基差交易;(二)仓单服务;(三)合作套保;(四)定价服务;(五)做市业务;(六)其他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

仓单服务包括为实业企业提供仓单串换、仓单回购、仓单采购、仓单期转现服务。这些服务的目的是为客户解决参与期货交割品质及交割地点不确定、运作资金短缺等问题。其中,仓单串换是指针对仓单区域不匹配、规格等级不适合、期转现无对手等难题而提供的解决方案。具体而言就是子公司协调交易所和仓储单位,建立仓单池,满足仓单供需各方的特定要求。仓单回购业务则是为产业客户提供提前交割仓单及收回货款而提供的便利服务,可以让买入方提前获取生产所需要的原料,可以让卖出交割方提前收回货款,缓解资金压力。仓单采购业务则是帮助客户快速地以市场价格卖出货物,获得流动资金,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具体操作就是子公司从客户那里买入仓单同时卖出期货,并在到期时用仓单来交割。仓单期转现则是解决客户参与市场的时间错配问题,提前完成交割,即子公司充当期转现的对手方,避免了寻找对手方的困难。

合作套保业务则是为客户解决三大难题,一是客户没有切实可行的套保方案,二是客户没有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套保操作,三是客户没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套保。在买入套保中,客户委托子公司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而子公司则为客户承担期货保证金和配套资金,通过期货市场买入交割来提供客户所需的原材料。在卖出套保中,客户委托子公司对库存进行套期保值,子公司则为客户承担期货保证金和配套资金,为客户执行仓单购入交割手续。此外,子公司也可以为客户的套保业务提供方案、制度、培训等服务。

定价服务则是子公司提供专业化的操作指导,为现货企业提供点价交易、均价交易,甚至包括远期、互换等个性化的定价和风险管理服务。服务的客户既包括销售商,也包括采购商,期货公司在中间,承接企业转移过来的价格风险并通过期货市场交易进行对冲,以此赚取收益。

基差交易是利用期货市场价格来固定现货交易价格,从而将绝对价格波动风险转变为相对价格风险的一种保值策略。可以针对股指相关资产来做,也可以针对商品相关资产来做,与期限套利很类似。

做市业务主要是针对即将上市的期权而言的。无论是股指期权还是商品期权,一旦挂牌上市交易,则同时交易的合约数量是巨大的,是同品种的挂牌期货合约数量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合约一多,就会导致某些合约成交不活跃,想交易时找不到对手方,这样的市场定价效率就低,发挥不了风险管理的作用。所以要引进做市商。做市商的主要业务是为期权合约连续地报出买价、买量和卖价、卖量。买卖价差和量都是要符合交易所的规定的,所以做市商不会乱来。有的做市商实力差一点,就只回应客户的询价,而不是连续报价。随着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子公司还可以开展场外衍生品设计、销售、定价等活动,为客户量身定制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

上面的这五类业务,都要求期货公司能够直接利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市场的交易。然而,按照相关法规,期货公司是不能直接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所以要设立子公司,以子公司的名义进行交易就名正言顺了。

相对于传统的经纪业务而言,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是创新业务,要求期货公司要有一定的资金、技术、人才、客户的储备。风险管理业务本身也是附加值比较高的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由于经纪业务收入日益下降带来的经营困难。我国的实体企业中,目前参与期货市场交易、进行风险管理的数量和规模是比较低的。究其原因,或者在于这些企业并没有期货套期保值的一是,或者没有资金、技术和人才,或者为错误观念所困扰。实体企业经营困难,除了制造技术上的水平低之外,商业上的既能也有所欠缺。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来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风险管理服务,正好解决它们的问题。所以,这项业务,无论是从宏观上来讲,还是从微观上来讲,都是对各方有利的,也是很具有发展前景的。

目前是发展的初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企业进出口业务需要用到境外的大宗商品期货,但是境内的子公司没有相应的交易资格;而国内的可用的交易工具有限,目前只有期货,缺少期权、远期、互换等更加灵活的品种;此外还有税收问题。

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如果企业通过与期货公司交易而发生亏损(或者成本上升)后,不认账,违约,那么期货公司就白干了(其实,无论客户盈利还是亏损,子公司一般都不会亏损,因为子公司把风险对冲掉了,只赚取一点点差价,靠做大规模来放大经营收益。但是,只有客户遵守合约,子公司才能使风险真正对冲掉。也就是说,对冲掉的只是价格风险,信用风险是无法对冲的)。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监管方面正在制定规则,主要就是《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和《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权益类衍生品定义文件(2014年版)》。这是参考国际通用的ISDA协议来做的。此外,当有了期权之后,用期权代替期货,客户作为期权的买方,就不存在这么严重的法律风险了。当然,这也得看子公司怎么跟客户谈判;要死期权费也得自己垫付,那子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依然难以彻底解决。

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的开展,要以期货公司自身的实力(人才、资金)为基础。相对于传统的经纪业务和行情研发等业务,子公司业务更能体现从业者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成就感更容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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