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信”期货圈发酵,举报信息属实? 投资公司做期货违法吗怎么举报
来源:期货日报
近日,网上流传了一份针对新湖期货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湖瑞丰)的“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在信中声称,新湖瑞丰在双方合作期间“擅改交易规则”、虚构交易记录,并指责新湖瑞丰高管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要求“拿回被骗的巨额财产”。目前,有媒体表示联系到举报人许磊后,举报人向该媒体声称,所提供的一切证据属实。
对此,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上出现的关于新湖瑞丰相关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失实评论中涉及的部分法人客户为其公司客户,与公司签署有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合同,并在新湖瑞丰开展过场外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流程并无违规操作。
该负责人认为:“上述投资者因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产生亏损,且不愿意自行承担交易结果,试图通过发布不实文章及其他方式向公司施压,希望公司承担其自主交易、投资决策错误产生的亏损。”
信,举报的内容是什么?
据了解,举报人许磊是厦门纳百圆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厦门纳百圆”)法定代表人。他在举报信中称,2023年初,厦门纳百圆经新湖期货员工推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新湖期货开户从事期货交易。2023年4月,新湖期货员工说服他在现货子公司新湖瑞丰开户做场内期权业务。其理由是在新湖瑞丰一样可以做期货经纪业务,还可以做期权交易,两者都可以达成套期保值的目的,合并到新湖瑞丰更方便、快捷。
从2023年6月份开始,厦门纳百圆又在新湖瑞丰开展了场外挂钩场内期货的“累沽累购”产品业务。直至2023年9月30日,双方均按照约定的交易和结算规则开展业务。
根据举报人的说法,2023年10月8日,新湖瑞丰擅自修改“累沽累购”的交易结算规则,人为制造出了上千倍的“风险权益”,并按照擅自变更的交易结算规则,限制其正常交易,从而导致其被追加保证金。
举报信中还提到,“受害单位”除了厦门纳佰圆,还有其他几家公司,包括福清元成贸易、福建聚航、宁波中昊以及福建聚志。举报人向媒体表示,这些企业都是粮油上下游企业,原本是想一起参与期货市场交易,希望通过期货市场交易形成风险对冲。
“虽然举报信内容总体看起来比较多,但提供的有效信息非常有限,该举报人既没有写明与新湖瑞丰具体交易的产品,也没有讲述自己在交易相关产品期间的操作,而且对相关业务的描述也有些混乱。”一家券商的商品衍生品部门人士对期货日报记者说,“从专业视角来看,感觉这位客户有没有没弄清楚自己交易的期权产品都是疑问。”
单看网上流传的这封举报信,记者采访的多位专业人士也很难梳理推断出该客户与新湖瑞丰进行了哪些产品交易和相关操作。
也正是这些问题,引发了业内人士对该举报信内容是否属实以及“这位客户自身是否存在一定问题”的怀疑。
记者联系到新湖瑞丰后,新湖瑞丰对此做了积极回应。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相关报道、不实文章中所涉及的投资者与公司签署有场外衍生品交易相关合同,相关合同合法有效,公司开展的场外衍生品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公司在相关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也不存在过错。
其中,相关报道中载明为“举报人提供”的《新湖期货对豆粕期货经纪业务的交易数据交换表》,出现了“新湖期货公司成交水单”的明显错误字样;“期货交易数据交换表证明举报人在新湖瑞丰进行数量巨大的期货经纪业务”等明显与风险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不相符的错误表述。新湖瑞丰认为,新闻媒体在未认真核实相关方提供的证据真实性的情况下,作出可能引发其他媒体及读者误解的不客观报道,是不负责任且应当予以谴责的。
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信中提到新湖瑞丰有配资行为属为虚构信息。对于举报信中举报人提到的“在新湖瑞丰开户做场内期权业务”,有人提出新湖瑞丰在向客户介绍产品是否有疏漏,存在混淆“期货经纪业务”和“期权业务”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关于期货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相关的监管规定很明确,期货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从事的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且客户签署的《场外衍生品交易权限申请表》及相关合同也对客户在新湖瑞丰处开展的交易内容有明确的记载。对一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客户而言,不应当发生混淆“期货经纪业务”和“场外期权业务”的情况。
对于举报信中另一争议点,即新湖瑞丰在与客户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期间期货持仓量远低于与客户场外交易相应的持仓,上述负责人解释,场外市场中,专业的规模做市商对冲通常采用业务净敞口对冲。
在新湖瑞丰看来,上述投资者因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产生亏损,且不愿意自行承担交易结果,试图通过发布不实文章及其他方式,向公司施压,希望公司承担其自主交易、投资决策错误产生的亏损。鉴于相关不实文章已造成市场、部分客户对公司及公司员工的误解,公司对相关不实文章涉及的信息作出进一步的澄清。
钱,到底是怎么亏的?
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22条对业务活动中获得的客户信息保密的规定,新湖瑞丰表示,无法提供与相关客户十分具体的合作产品内容,但从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复的内容可以看出,该客户亏损主要源于截至2023年9月底以豆粕合约多头累积期权(即累购期权)为主的衍生品持仓。这些持仓在当年10月、11月、12月陆续到期。
据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客户从事豆粕等场外衍生品交易,且自主要求开展香草期权、累积期权以及远期交易。客户截至2023年9月底的衍生品持仓以豆粕合约多头累积期权(即累购期权)为主。2023年9月,豆粕期货价格已经经历了一波大幅下跌。“6月以来,客户持续看多,选择了累购期权并持续建仓。”
据记者了解,累购期权产品要素中包含标的合约、入场价、行使价和敲出价、结算频率、每次结算的数量、突破行使价时的行使倍数、产品周期、权利金和结算交割方式(可现金或期货远期交割)。入场价一般位于行使价和敲出价之间。
假设累购期权产品要素为豆粕09合约,入场价S0,行使价K1, 敲出价K2,入场价S0一般位于行使价和敲出价之间。结算频率为每日,每次结算数量为Q, 突破行使价时的行使倍数A,产品周期20交易日,权利金0,结算交割方式为期货远期交割。
在涉及本次事件的客户与新湖瑞丰的业务中,当客户与新湖瑞丰成交后,每日对前述累购期权结算Q,总共结算20次。结算当日,若豆粕09合约收盘价S:
1. 处于行使价K1和敲出价K2之间含K1,则交易一方获得Q远期多单,成本价为K1;
2. 小于行使价K1,则交易一方获得Q*A远期多单,成本价为K1;
3. 大于或等于敲出价K2,则交易一方当日不拿多单。
2023年,美国农业部公布的谷物季度库存报告显示,美国旧作大豆库存高于市场预期,美国大豆产量预估上修8080万蒲式耳。同时,美国农业部每周作物生长报告显示,当周美国大豆收割率高于市场预估。美谷物季度库存报告及周度作物生长报告均利空美豆,美豆承压下跌。
国内节后首个交易日,豆粕跳空低开,随着行情大幅下挫,期货价格越来越接近甚至可能跌破成本价K1,客户要依约以成本价K1购入结算数量Q倍或者Q*A倍(如跌破)的豆粕远期多单,因此,累购持仓发生了大幅亏损,且随着行情持续弱势,远期和累购多头持仓亏损持续扩大,在连续下跌的行情下,处理仓位越晚,亏损越大。
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10月8日后,养殖端及饲料厂采购回落,豆粕需求出现下滑。贸易商还出现踩踏式出货,直接导致豆粕现货价格大幅下跌。豆粕期货价格下跌幅度很快超过了该客户预期,客户持仓亏损扩大。但该客户坚持看多观点,期待行情修复,并没有对原先的交易进行减仓或平仓,而是选择通过建仓空头远期和累沽期权对持有的多头累积期权进行下跌保护。
“这些操作能阻止亏损进一步扩大,但不能挽回之前的亏损。”新湖瑞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有点类似止损,但不是平仓,而是多空单子都拿着。这样,随着行情变动,可以动态选择在有利的时机平多头或空单。但也存在不确定性,平掉‘一条腿’后,行情如果不是朝着‘另一腿’有利的方向走,可能还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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