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没有外汇管制 结售汇制度的我国施行的结售汇制度
台湾有没有外汇管制
台湾目前还保留有部分外汇管制,主要为管理外汇条例,及中央银行依据管理外汇条例所规定之外汇收支或交易申报办法。所有超过50万台币外汇交易都要依该办法申报。个人年度累积结汇超过500万美元,或是单笔超过50万美元,公司年度累积结汇超过5000万美元,或是单笔超过100万美元,都不能及时交易,而必须先申报中央银行,俟中央银行发给核准函之后,方能结汇。虽然中央银行没有明定哪些交易准或不准的条件,但是要先核准才能交易,就是一种外汇管制,何况将来中央银行随时有可能突然变严格。
结售汇制度的我国施行的结售汇制度
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强制性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361303066的银行结售汇制度。结汇是指外汇收入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后者按市场汇率付给本币的行为。结汇分为强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等形式。强制结汇是指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允许保留外汇;意愿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结汇与否由外汇收入所有者自己决定;限额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在国家核定的限额内可不结汇,超过限额的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实行结汇制度的目的是将我国企业的外汇收入及时足额地汇入外汇储备,为进口支付外汇提供保障,通常在外汇储备规模较小时,主要采取强制结汇方式;随着外汇瓶颈的解除,意愿结汇更符合间接管理的需要。根据我国目前的外汇收支状况,我国同时采用强制结汇和限额结汇两种方式,即对一般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而年进出口总额和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财务状况良好的中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开立外汇账户,实行限额结汇。在银行结汇制度下,特别是在强制结汇制度下,外汇指定银行比较被动地从企业和个人手中购买外汇,无法对外汇币种、数量进行选择,由此形成的外汇头寸特别容易遭受外汇风险。
2008年,修订后的《外汇管理条例》明确企业和个人可以按规定保留外汇或者将外汇卖给银行。这意味着,强制结售汇制度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2009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政策透明度,外汇管理部门大力开展法规清理,共宣布废止和失效400余个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涉及强制结售汇的规范性文件被宣布废止、失效或修订。目前,强制结售汇政策法规均已失去效力,实践中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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