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汇登记证 外汇登记证是什么
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到外汇局办理此项业务前,外商投资企业应先取得外经贸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领取了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凭下列申报材料到外汇局申报: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情况登记表》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2、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及颁发的批准证书原件;3、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6、补办《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应在全国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办理此项业务后,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以后到外汇局或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均需出示此证。
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 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章、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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