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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综合运用汇款,托收,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 兴业银行境外汇款流程图表格
一、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余额货款采用汇付方式结算。
二、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即“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
三、跟单托收与预付押金相结合
采用跟单托收并由进口人预付部分货款或一定比例的押金作为保证。出口人收到预付款或押金后发运货物,并从货款中扣除已收款项,将余额部分委托银行托收。托收采取D/P方式。如托收金额被拒付,出口人可将货物运回,而从已收款项中扣除来往运费、利息及合理的损失费用。
四、汇付与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相结合
无论是预付款,还是货到付款,都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来防止不交货或不付款的情况出现。
五、托收与国际保理相结合
当国内出口商在采用托收进行贸易并对进口商资信状况没有很大把握的情况下,为保证收汇安全,可以申请安排国际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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