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外汇>正文
一般贸易项下,出口不收汇,批次核销完了,但是退税这边如何处理? 出口外汇核销取消了吗
一般贸易项下出口,应该出口多少,就要收到多少外汇,上下误差一般不能超过5%(小数额)或2000美元(大一点的数额),收汇核销好了(现在江苏这边不用逐笔到外管局核销了,实行总量监控,但办退税也得在已收汇的情况下才可办理),就可办理退税了。
你的问题的关键是1:出口不收汇,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将出口的货物发出去就好了,钱不要了。
后一句又说了2:批次核销完了,没有收汇哪来的核销完了。
是不是因为质量或收货方倒闭等原因收不到款,那这样的话,是要办理补税的,要补交按出口货值的FOB价*外汇汇率*出口退税率计算出来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至于收汇方面可收集有关证明文件向外汇管理局报告,也要处理并核销掉未收款的数额的。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