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等案由,渣打银行北京分行被罚271万元!
6月30日,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称渣打银行北京分行)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69万元人民币,并处271万元人民币罚款。
罚单显示,渣打银行北京分行涉及的违法事实包括:1.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2.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3.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4.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5.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渣打银行上海分行)也收到大额罚单。
6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因涉及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274万元。
具体来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1.2014年10月至2018年2月,该分行向部分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2.2017年1月,该分行部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3.2023年2月至3月,该分行部分票据贴现业务未审核真实贸易背景。4.2018年1月至2月,该分行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严重不审慎。5.2023年6月,该分行部分同业融资期限超期。
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对该分行责令改正,并罚没共计273.965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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