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纲改了!外汇考核增加审慎经营评估,逆周期调节灵活启停! 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的评估周期为
4.业务合规-结售汇等业务合规性中删除了“是否按规定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有关业务”,且在银行办理外汇账户业务的合规性中也并未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作为文件依据,修订后关于NRA账户的合规性管理直观上考核指标没有涵盖;
5.业务合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合规性中,直接投资登记因操作失误导致的扣分标准下调,从原来的每笔1分,“操作错误每笔扣0.1分,未按登记要求办理每笔扣0.5分”,随着招商引资和走出去的成功进一步显现,银行处理直投项下登记事项也日渐增多,此标准的下调无疑更加的人性化;且扣分标准新增兜底条款,“其他直投未按规定办理事项,每笔扣0.1分”;
6.业务合规-资本项目-跨国公司外汇业务合规性中,虽然今年出台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23﹞7号)已经涵盖了人民币的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但本考核名称仍只点名了外汇业务合规;对评分办法的扣分标准也进行了调减,由原来的每笔0.5分改为每笔0.1分,至此跨境资金池的政策红利由备案、额度、展业审核进一步扩大到了考核;
7.数据质量-资本项目中删除原评估指标“跨国公司人民币专用账户”,新增评估指标“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相应评分办法和文件依据均依指标进行规定,随着跨境资金池本外币进行统一,不再单独规范跨国公司人民币专用账户的数据,而结汇待支付账户使用日益增多,具有单独考核的必要性;
8.一般性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内控管理及其他-外汇业务自律情况中删除详细标准“(四)2.是否制定实施同业监督的相关制度”;
9.一般性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内控管理及其他-本机构内部支持“外汇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情况中详细标准增加“(三)4.协调本机构内有关部门配合外汇局做好外汇形势、政策解读和市场预期指导工作”,从国家监管导向到市场主体行为其中离不开金融平台的解读和传导,此项标准也对银行的执行进行了考核层面的引导;
10.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资本项目对合格机构投资者境内托管业务的考核进行了整合,并将分数综合从下调0.4分至1.1分,且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变化新增新业务(CIBM、基金互认)考核指标;
11.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资本项目-银行代客境外理财(QDII)业务考核分数从0.5分调减至0.3分,但评分办法相对变严,原标准超投资额度时按超额率*0.1进行扣分,现按超额率原值扣分;
12.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科技管理-银行接口开发合规性及数据质量中对及时性和准确性的考核扣分标准进行了调整,删掉原仅最高逾期/错误率扣分的标准,改为按实际情况进行扣分,扣分可能涵盖的范围变大。
13.总行单独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内控管理-配合外汇局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及内部绩效考核与外汇合规管理挂钩情况,两项指标分值从1分上调为2分;
14.外汇业务审慎经营评估部分,将原考核指标中两项风险性指标调整为非常规性指标,分别为结售汇及头寸变动率、跨境收付款差额占总额年度比率;同时保留原风险性考核指标中内保外贷履约率,但考核分数从3分下调为2分;新增离岸转手买卖收支偏离度(2分)、银行90天以上进口贸易融资比重(1分)。
针对上述考核调整,银行下一阶段应适应管理形势和管理内涵对内部的管理进行加强:
1.正确的理解外汇管理正确导向,有大局意识,执行时不必发挥“预判性”,而应强调对宏观导向的传导性和执行力;在经营方向上,对“顺周期”的产品和业务应进行抑制性管理。
2.结合审慎经营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银行系统,能够对常规和非常规平衡性指标进行实时监控,掌握本行业务规模和偏离度数据,当启动审慎经营评估非常规平衡性指标时,能够快速根据银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3.微观合规方面,通过发挥真实性审核等合规管理展业要求,落实审慎经营导向;对审慎经营评估指标所涉业务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套利和绕道转移资产行为发生。
2018与2023年外汇考核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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