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外汇管理非现场审计 银行外汇业务管理人才
原标题:推进外汇管理非现场审计
当前,外汇局着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及外汇管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信息手段在内审内控工作中的应用力度,开展以计算机审计为核心内容的非现场审计成为外汇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的趋势,也是加快外汇管理内审工作转型的必经之路。
现状
(一)建立了外汇局内控风险测评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0年推广使用的“内控风险测评系统”,通过设置测评项目指标和业务风险点,将内控监督检查过程以电子化手段记录下来,再依据人工检查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测评,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非现场评估和记录,让检查更加不可逆和不易修改,提高了内控监督检查的及时性、可查性和透明度。系统中设置的测评项目指标可分为“非现场测评指标”和“现场测评指标”两部分,其中非现场测评指标可从外汇业务系统中直接采集或间接获得,对获得的数据信息进行筛选、过滤及合规性分析,按照测评指标开展非现场审计,并记录通过非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需要现场审计进一步确认的风险预警线索,减少了现场审计时间,节约了审计人员资源,有效提高了内审工作效率。
(二)外汇业务系统已具备一定的内审内控功能。现行的部分外汇业务系统,如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内部控制管理”模块、资本项目系统“合规性与异常指标”模块、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统计系统“数据核查”模块等,已能够对日常业务操作、日常业务合规性进行一定程度的检查和控制,强化了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业务数据的合理性,实现了内审内控与日常业务操作的统一,提高了事前事中内控管理有效性,起到了一定的非现场审计作用。
(三)积极开发利用非现场审计软件工具。近几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引导鼓励各地分支机构探索开发利用辅助审计软件工具。如已开发运用的“财务审计助手”“辅助审计系统”等辅助审计软件已经初步具备了提取数据、分析数据、发现疑点、预警分析的功能,外汇局分支机构借助辅助审计软件开展非现场审计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为非现场审计积累了宝贵经验。
问题
(一)非现场审计制度尚不完备。目前外汇管理内部审计程序日趋规范,审计内容涉及国际收支业务、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外汇检查与案件查处等各方面,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日益重要。但当前外汇局仍是以事后的现场审计为主,非现场审计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台明确的、可操作的非现场审计制度,对外汇非现场审计工作缺乏规范性的要求,无法有效指导外汇管理非现场审计工作实践。
(二)非现场审计系统有待完善。审计数据采集不易。一是受业务授权的限制,内审人员要通过被审计对象的用户账号进入相关外汇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查询和导出,获取审计数据信息,难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二是日志审计是跟踪用户系统操作过程,反映业务操作合规性、及时性的重要指标,但是外汇业务系统中缺乏日志查询和导出功能,内审人员无法有效利用系统日志查看被审计对象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某项业务。三是简政放权之后,外汇业务大多由银行办理,审计工作不可避免涉及银行外汇业务原始数据的提取,目前对银行数据提取缺乏制度性的安排。
(三)审计系统功能不完善。现有的内控风险测评系统尚无直接筛选业务数据、查询工作日志等功能,在数据采集、数据挖掘、数据分析和结果输出上还不能实现及时性、智能化、全覆盖。内控风险测评系统中的风险指标、风险系数、法规依据等要素,未能及时根据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引起的业务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维护,影响非现场审计效果。
(四)内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开展非现场审计要求内审内控人员既要熟悉外汇管理相关业务、内部审计程序及审计方式方法,又要具备较高的网络和计算机运用水平,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分析工具的使用。而就目前现状来看,符合要求的内审人员较少,制约了非现场审计工作的开展。
展开全文建议
(一)建立健全非现场审计制度。及时总结非现场审计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非现场审计的工作范围、规范审计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非现场审计操作流程、相关技术、电子数据收集及审计数据安全管理的规范,使非现场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动非现场审计的应用。
(二)加强审计系统建设。第一,建立业务系统审计功能。充分发挥外汇管理大数据平台的优势,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为依托,加快业务系统数据整合,加强审计软件建设。一方面,对现有外汇业务系统,通过补丁程序建立可供内审内控人员登录进行风险监控的嵌入式审计模块;另一方面,对今后开发的新外汇业务系统,内审内控部门要提前参与,提出系统控制、程序控制和风险点控制等方面的需求,争取系统开发时就预留审计接口。第二,健全数据关联关系。加强内审人员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数据使用说明和核对方法指引》的学习,深入研究业务系统数据的结构特点、数据间数量关系和逻辑关系以及与业务信息间的对应关系,加强对数据关联关系的测试和验证,满足非现场审计的需要。第三,提升风险测评系统电子化监管水平。对目前使用的内控风险测评系统设置数据接口,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在内控风险测评系统中增设“审计数据查询、采集模块”,实时查询和采集业务系统数据,加强对业务系统数据的非现场监测和持续性审计。建立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外汇业务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变化及时向内审内控部门提出系统修改意见,实现内审内控与政策调整同部署、同调整,及时修订、维护内控风险测评系统中的风险指标、风险系数、法规依据等要素,保证内控风险测评系统的有效性。
(三)强化内审人员队伍建设。一方面,积极引进计算机专业人才,充实到内审部门,加强审计实务锻炼,加大应用技术的创新能力,为内审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证;另一方面,强化对内审人员的后续培训,重点抓好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分析工具、审计技能和外汇管理专业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满足审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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