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如何防范婚姻风险
婚姻财产的保护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一代出现婚姻风险时,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另一方面,子女离婚时,保证自己家族的财富不会外流。
案例
42岁的B女士在广州从事外贸行业,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一定的财富。8年前,B女士与一位创业伙伴C先生有过短暂交往,之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B女士生下一子,孩子的生父是C先生。
与B女士同龄的好友因一次交通意外不幸去世,这让B女士深刻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人生的无常,也开始思考自己去世后的问题。她想,万一哪天自己发生了意外,自己的财产会变成谁的呢?
经过咨询专业人士,B女士了解到,如果自己去世,生前又没有做出安排的话,财产会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由B女士的父母和儿子继承。但因儿子未成年,其继承遗产的手续会由监护人代为办理,也就是说,这部分财产会由儿子的生父C先生实际控制。而且,即使B女士生前写好合法有效的遗嘱,只要自己去世时儿子未成年,儿子继承的遗产都可能会由C先生控制,而这是B女士不能接受的。于是,B女士向客户经理咨询,希望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
客户需求分析
B女士的需求其实很简单,就是一旦自己在儿子成年前去世,儿子和父母的生活有保障。最重要的是,防止自己的财产流向孩子的生父C先生。
保险金信托方案:
1.保险方案
B女士可以以自己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购买大额终身寿险,最好是杠杆比较高的险种。这样的话,一旦B女士不幸去世,大额的身故保险金可以保证父母和儿子生活无忧。
2.信托方案
考虑到未成年儿子获得的保险金可能被其生父控制,B女士可以将终身寿险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并在信托合同中做如下约定:
(1)B女士的父亲、母亲、儿子作为信托受益人,受益比例为1:1:8。
(2)信托分配方案从B女士去世之日启动。
(3)若儿子未来结婚,信托受益权仍为其个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父母二人每月可以领取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倍金额作为生活费,直至去世。在父母去世后,二人的信托受益份额均由B女士的儿子承接。
(5)在儿子18周岁前,每月可领取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倍金额作为生活费,并由B女士的父亲或母亲代为领取;在儿子18周岁后,其本人每月可领取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倍金额作为生活费,直至30周岁。
(6)儿子就读大学本科、硕士、博士,都可领取30万元的教育基金。以后儿子结婚、生子,可以领取50万元的祝福金。
(7)儿子在45周岁时,可领取全部剩余信托财产。
(8)若儿子去世,其信托受益份额由他在世的子女、B女士的父母共同分享。
这个保险金信托方案可以很好地解决B女士的问题。首先,在B女士去世后,身故保险金会进入信托账户,其父母和儿子可以定期从信托中领取基本生活费用,儿子还可以领取教育金、婚育金等。其次,该方案能够防止财产流向儿子的生父,并且通过设计信托受益权流转方案,防止万一儿子去世,其信托受益份额落入其生父手中的风险。最后,信托合同还约定了儿子的信托受益权为其个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可以防范儿子的婚姻财产分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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