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信托业务转型之TOF业务
总之,我国资本市场已迈入健康发展期,大力发展TOF业务既符合当前信托行业的监管要求,又能够对投资者产生较大吸引力。因此,TOF业务可以成为也应该成为当前信托行业业务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
信托企业发展TOF业务面临多项挑战
虽然总体来看,信托行业发展TOF业务将拥有一个光明的前景,但是当前信托企业大规模开展TOF业务,仍然面临一定挑战。这也是多年来,TOF业务没有得到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信托企业经营角度,目前开展TOF业务的主要挑战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自身投研能力不足,导致信托企业开展TOF业务难度较大。
根据信托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上半年证券市场投向的信托规模合计占资金信托总规模的11.71%;虽然长期以来以证券市场为投向的资金信托规模并不低,但是此类产品目前多以事务管理型业务为主,信托公司在其中主要充当通道角色,并不履行主动管理职责。少数能够履行主动管理职责的产品,也是以头部信托企业发行的产品为主。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目前大部分信托企业并未构建资本市场投研力量,尚不具备资本市场投研能力,不具备TOF业务主动管理能力。这一能力既包括信托企业自身对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投资策略、行业研究、目标企业研究、量化投资等方面的投研能力,又包括挑选与自身发展策略相契合的基金管理人的能力。
第二、产品市场认可度较低,影响TOF产品的募资能力。
TOF产品在表现形式上,是通过基金产品间接投资于股市债市等底层资产。从消费者角度理解,该业务将与公募基金大同小异,会产生直接的竞争关系。甚至大部分投资者会认为,通过TOF产品只是增加了投资的成本,并没有实质改变产品投资的基本逻辑。因为毕竟TOF产品除基金管理人需要收取管理费外,信托公司还需要收取额外的管理费。故从投资成本角度看,该产品就难以获得投资者的认可。
当然除此之外,TOF产品在产品信息披露上,在申购赎回灵活性上,在投资门槛上等方面也不具备公募产品的优势。因此,TOF产品的发展既需要信托企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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