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案例看保险金信托的功能到底有多强大!
保险杠杆功能降低家族信托门槛
保单贷款功能增加信托的流动性
04 婚姻风险防范功能
婚姻的财产保护与传承问题
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继承
案例1:子孙的照料与正向引导
赵先生是企业高管,今年55 岁,有两个子,大儿子今年30 岁,已婚;小儿今年25 岁,研究生毕业刚刚参加工作,未婚,家庭目前衣食无忧。赵先生有一对双胞胎孙子,特别惹人疼爱。但是大儿子不思上进,经常大手大脚花钱。赵先生作为一家之主,希望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为后代做好规划:避免大儿子挥霍影响到孙子的成长;儿子们可能发生的婚姻风险造成财富外流;保证儿孙们一直以来的高生活品质。
赵先生可以通过订立保险金信托,将自己的两个儿子以及双胞胎孙子设置为了信托的受益人,让信托财产分次、有条件的进行分配,并以获取信托财产为鞭策,对子女进行正向激励。比如提前约定每个月给两个儿子和孙子多少生活费;小儿子结婚给多少婚嫁金;小儿子生孩子给多少礼金;每个孙子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给多少奖学金等等。
案例2:家庭财产与企业资产隔离
张先生白手起家创立了自己的企业,虽然企业蒸蒸日上,生意越做越大,但是张先生却十分忧虑。因为他的家庭财产与公司财产联系密切,商场风云莫测,一旦企业出了问题,他的家庭财产很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中国的创业现实中,家企不分在企业家中十分常见。家企不分的后果是,一旦企业家被判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家多年的心血便可能一朝破灭,甚至影响到自己的家庭。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张先生可以选择设立保险金信托。在保险金信托下,张先生可以将资金给到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进行投保。由于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只要张先生不是唯一的信托受益人,张先生的债权人便无法就保单利益进行受偿。而当保险赔付以后,保险赔付款直接进入信托账户,债权人同样不能要求强制执行。
案例3:保险杠杆功能降低信托门槛
郭女士作为银行高管,有着较高的财富管理和传承意识。她一直非常看好家族信托,但家族信托动辄三千万的设立门槛却让她望而却步。
保险金信托将保单和信托的优势相结合,利用保险的杠杆功能,为自己的家族实现财富传承规划。家族信托的设立门槛通常在三千万以上,而保险金信托可以利用保险的杠杆作用和分期缴纳保费的缴费方式有效降低信托门槛,在达到资产传承目的的同时减轻资金压力。
郭女士给自己配置了一份终身寿险并一起订立了一份具备家族信托功能的保险金信托,年缴保费30万,缴费10年,就可以拥有800万保额的身故保险。一旦发生风险,800万的赔付金立即进入家族信托,按照她预先的约定进行管理。通过保险较高的杠杆,郭女士使用较少的保费实现了较高的保额,妥善保障了亲人的后续生活。
案例4:保障未成年子女财产继承
年轻企业家纪先生从事芯片行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突然不幸遭遇车祸遇难,只留下娇妻幼子和大笔的遗产。
突如其来的意外,纪先生没有做任何安排就走了,留下的大笔财产只能走法定继承,即扣除妻子共同财产份额之后由妻子和儿子均分。然而,由于孩子年龄尚幼,这部分遗产仍然由妻子代管。若妻子改嫁,幼子的财产安全实难保障。
如果纪先生生前提前设立一个保险金信托,将自己的财产装入信托资产中,由信托公司打理并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确保纪先生及家人的日常、经营所需。待纪先生身故后,还有一笔保险赔付金放入信托,且儿子和妻子的份额互不干涉,儿子所得部分由信托公司打理,在儿子未成年之前仅向监护人分配固定生活费,待儿子成年后便直接根据信托文件将钱逐笔给到儿子手里,以此保障未成年孩子的财产安全和日后生活。
写在最后
保险金信托其实就是通过保险和信托制度,无争议地把钱善意地加倍地给到想给的人。大多数高净值人群的共同诉求是保证资金最大程度地完整传递,为后代的生活提供无忧之保障。保险的不足正好是信托的优势,信托的不足正好是保险的优势,所以保险和信托两种工具结合使用,可以实现较好的互补。可以说,保险金信托是保险与信托的强强联合,结合了保险与家族信托的双重优势,能够充分满足客户生前及身后对家族财富的管理和安排。
综合信托圈内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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