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族信托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由于家族信托一般涉及到庞大的资产管理与较长的管理时间,因此,委托人可以根据需求情况,向信托公司提出更改信托资产的管理模式,同样,如果信托公司或机构需要变更资产管理方式,需要经过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同意才能办理。信托公司有权利按照委托人的意见、目的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对受益人进行变更,也可以有根据的进行受益份额或者条件的变更。由于家族信托涉及的受益人数量不等,信托可能会造成家族成员出现较大的矛盾。因此信托可以约定,受益人在损害其他受益人时,收益权应当被剥夺。由于受益人的不同层次、多样性需求,利益的分配方式需要满足个性化的需求,因此分配方式可以选择定期或不定期分配、一次性分配等。个性化的分配方式能够使受益人更好的享受家族信托带来的受益。
私人银行推出的运作模式;由于银行一般综合实力较强,信誉可靠,因此银行家族信托业务更受欢迎。在西方国家,一般由银行来完成家族信托业务,并且通过家族信托,银行也能赢取丰厚的收入。比如,我国的招商银行,其在2007年推出的私人银行业务其实就近似于信托业务,之后私人银行业务在全国重要经济区域获得了较快发展。随后,招商银行利用私人银行,获取了4400亿元的资产信托,高净值客户数量超过2万人。
私人银行与信托公司联合推出的运作模式;通常情况况下,银行和信托公司一起经营家族信托产品,可以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提升产品的吸引力。比如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合作经营的“家业恒昌”家族信托业务,它是只经营资金管理的信托产品。该产品的主要特点是,以财富保值、增值、传承为宗旨,一般多于5年的合同期,中途不能取消信托。
由于私人银行的服务质量更高,资源更丰富,受益人能够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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