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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信托公司破产了,我的信托怎么办?

2023-07-15 04:48:58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信托公司破产了,我的信托怎么办?

但即便如此,信托公司仍然具有破产的可能。比如本次破产的新华信托公司,在被接管之后虽然积极招募投资者参与重组,然而直到最近接管期限将至仍未找到新的投资者,不得不申请破产。

建议大家理性看待信托公司的破产风险,不要过度担忧,也不要盲目忽视。

二、信托公司破产,是否会影响我们的信托财产?

按照现行《信托法》的规定,即使信托公司破产,我们的信托财产也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下面,我们就从三个方面详细地讲一讲这个问题。

1.破产的信托公司,会不会把信托财产拿来还债?

对信托有所了解的朋友应该知道,信托财产是具有独立性的。《信托法》中明确规定,信托财产不能用来清偿信托公司的债务,原文如下:

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八条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 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简单来说,就是信托财产和信托公司的财产是分开的,信托公司不能用信托财产来清偿自己的债务。并不是信托公司一旦破产,委托人就会血本无归。

2.信托公司破产后,原有的信托是否就终止了?

看到这里,有些朋友可能会想:就算不是血本无归,如果信托因为信托公司的破产戛然而止,信托公司代为投资的那些钱也都收不回来了,自己岂不还是亏大发了吗?

其实,信托公司破产,只会让信托公司的受托人职责终止,并不会让信托本身终止。《信托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 (五)辞任或者被解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受托人职责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监护人、清算人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协助新受托人接管信托事务。 第五十二条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除非委托人自愿撤销,或者《信托法》和信托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否则信托是不会因为信托公司的破产而终止的。

3.既然信托没有终止,那会被如何处理?

有些朋友可能又会想了,即便信托没有失效,已经破产的保险公司也没办法继续管理信托财产了。这样一来,自己的信托岂不是变成了无人看管的状态吗?这还不如直接终止呢!

这个问题相对要复杂一些。《信托法》中的相关规定是这样的:

第四十条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第四十一条 受托人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职责终止的,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

也就是说,如果信托文件中有相关规定,那就要按照信托文件走。如果信托文件没有规定,委托人则可以自由指定新的信托公司继续管理这个信托。

同时,破产的信托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协助把信托转移给新的信托公司。

以上的观点,全部是依托现有法规进行的分析。但由于此前没有类似的先例,具体落实的情况如何,还要看银保监会如何把控。相信本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也会成为一个范例,促进我国信托行业的法规发展得更加成熟完善。

最后,小邦也提醒大家,设立信托时一定要谨慎选择受托人,提前考察信托公司的管理水平,并时刻留意信托公司的经营情况。

毕竟投资总有风险,务必谨慎为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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