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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的运作模式和风控管理措施

2023-07-17 08:08:42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信托产品的运作模式和风控管理措施

信托产品的运作模式

信托产品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一款固定期限和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或浮动收益类的产品PE阳光私募)。

信托产品的资金投向(投资方向)一般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类(城市建设、修路等);房地产类(商业地产和保障房建设等);工商企业融资贷款类(上市公司融资贷款等)。

信托产品的运作模式:投资者(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投资者的资金给到需要融资(借钱)的企业或个人,然后按投资者的意愿取得固定或浮动的年化收益。

基本年化收益在7%-9%左右(浮动收益的另计),期限多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

融资方提供足额的资产抵押或质押(不超过60%的抵押率),抵押物以土地及在建工程、房地产(现房)最为普遍、质押物以债权类或上市公司股权或未上市金融股权最为普遍。

信托产品的起投金额:信托产品的起投金额为100万元,300万以下只有50个自然人的名额,300万元的自然人名额不受限制。

银监及信托公司对信托产品的风险管控措施

银监会对信托融资项目审核条的5大条件:

1、融资方的企业资质及信用需要评估;

2、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所融资金的本息?

3、融资方过去的经营如何?所投项目是否有较高复合增长率?

4、抵押物净值如何?(一般低于60%抵押率)抵押物变现能力如何?

5、一旦融资人还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以还本付息?

信托公司对信托计划财产的6大增信措施:

1、抵押担保(土地、房产)并且抵押率一般不超过60%;

2、质押担保(股权——常见的为上市公司股权和未上市金融股权、债权类——常见为政府的债权或应收帐款)如遇上市公司流通股则质押率控制在40%以下并设置平仓线和预警线;

3、连带责任担保(审核连带责任担保人资产一定具备担保资格);

4、优先次级结构化(若赢利——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做为优先投资方享受优先盈利、若亏损——次级融资方或者其它机构资金做为次级投资方享受优先亏损,以保证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垫付);

5、股权控制(信托公司作为第三方直接控股融资方(借钱人)或项目公司的所有股权,如出现融资方(借钱人)还不上本金及利息的时候可以立即在不需要任何公证的情况下直接处置融资方或项目公司的资产来进行变现并还本付息;

6、每发行一款信托计划,信托公司都必须做到尽职调查,然后交由银监会一一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托计划才允许发行;且信托法规定:因信托公司管理不当的原因造成投资者(委托人)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进行赔偿。

由于这6项风控增信措施使得信托成为一种“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的新型理财方式,受到大量的高净值(流动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客户的青睐,目前信托管理资产近26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信托理财的发行规模已超越银行理财规模成为中国金融业第二大产业支柱。

2018,信托江湖的股权变动亦是风声不断。

在2018年这样一个逢八必不凡的年份,几条曲径通幽的信托转型之路,也终于显山露水。既有雪松这样的民企股东喜提“雷震子”中江信托,也有北方信托、山西信托、中原信托、金谷信托等推出混改或引战投计划,有明天系旗下新华信托、新时代信托积极寻找买方,还有天津信托、华鑫信托等完成集团内部股权划转,亦有渤海金控终止收购渤海信托,经纬纺机终止收购中融信托等重组折戟。

英国法学家梅特兰曾说,“如果有人要问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么,那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事实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内核,最终都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法律关系,随着平台和牌照的制度红利不断降低,大类资管、投资能力和风险定价将成为资管机构长远突围的核心竞争力。

过去大家凭牌照资源、凭制度红利、凭价格优势吃饭,在资管新规落地之后,牌照只是竞争门槛,是各主体能够参与资管行业竞争的合法入场券,真正的竞争体现在资产获取、运营管理、客户服务的比拼,凭本事、凭能力、凭市场吃饭。迷茫而艰难的2018,每一个人都在发问,问中国经济何时见底,问新的增长点在哪里,问下一轮风口是什么,问行业转型去何方。

家族信托,明珠熠熠

家族信托开始呈现井喷式发展,多家信托公司搭建家族办公室开展定制化标准化业务初探,在监管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定义、模式、门槛和条件后,摘取私人银行皇冠上的明珠,成为各家信托公司必争之地。

家族信托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财产品,更不是固定收益产品的复利投资,而应该看做一个有隔离和传承功能的专享账户,在客户服务端,可以提供法律、税务、投资全方位的咨询及规划服务,在合作机构端,则可以采集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开放式配置。全权委托+家族信托是财富管理的终极梦想,打造开放式资产配置平台,拿到期限更长、积淀更深、权限更大的委托资金,背后蕴涵着的,是客户和机构之间的终极忠诚和互信。

消费金融,勇立潮头

根据艾瑞咨询的研究,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从2012年的18.6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4.38万亿元,其年均复合增长率维持200%以上。2018年截至目前已经达到8万亿以上,2023年突破10万亿是确定性的事件。信托公司既可以发挥贷款牌照优势,成为放贷环节的居间服务机构;又可以发挥资金募集优势,为存在资金瓶颈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还可以发挥主动管理优势,借助消费金融系统,提供反欺诈、风控引擎、信用评级到风险监控的全流程服务;更可以发挥资产流转优势,设立Pre-ABS产品,实现消费金融产品的一二级市场投资联动。

理财子公司,合纵连横

信托江湖的2018,被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理财子公司打了个措手不及。包括四大行在内,已有20家银行公告拟设立的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达1170亿元,资管行业迎来弄潮儿。作为独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子公司不再需要通过借助外部通道多层嵌套投资于非标、股权资产;允许理财子公司的公募理财直接投A股;取消4%非标限制;自有资金的20%可投资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强制首次面签、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允许发行分级理财、放开与符合条件的私募合作。

在去杠杆胜负已定,社融力难扛鼎的背景下,理财子公司的出现,一方面是要对银行表内与表外业务进行信用切割,另一方面则是要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CRM)、银行金融投资公司(AIC)一起,承担起支撑实体经济、打通信用传导机制的功能。

对信托公司而言,理财子公司囿于母行的风险偏好、35%的限制、期限匹配的要求,短期内对信托公司非标业务的冲击有限,更侧重于在公募理财领域大展手脚。

信托公司一方面积极组建扩大财富中心,发挥客户直销优势,另一方面则谋求与中小型银行在理财子公司领域的良性合作,或参股,或委外,或投顾,打不过的“公募+私募”升级牌照,不如优势互补、握手言和。面对陌生的下行周期,和并不陌生的资产荒,信托行业的下一个增长引擎不仅存在于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消费金融、产业基金等业务领域,更有赖于信托从业人员对产业认知的深入,对信托本源的回归和对受托责任(fiduciary duty)的不懈坚持。

这么多年直面市场的摸爬滚打早已教会我们,没有堪称完美的团队,没有恰如其分的时机,甚至没有一块牌照称得上万能,有的只是励兵秣马、运筹帷幄、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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