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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富李嘉诚是如何进退自如,控制资产?超1亿转入家族信托! 信托基金避免遗产税的方法是什么

2023-07-25 18:25:32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香港首富李嘉诚是如何进退自如,控制资产?超1亿转入家族信托!

长和系发言人称,有关转让基于李氏家族财富规划安排。

李氏家族信托的所有权,三分之一在李嘉诚手中,三分之二在其长子李泽钜手中。李氏商业帝国,由李氏家族信托基金控制,李泽钜是掌舵人。

李嘉诚上述操作,其在长和、长实的权益没有变动。唯一的变化,是家族信托的持股数变多,话语权提升,资产持续膨胀。

李氏家族信托持有超20家上市公司,除长和、长实、长江基建、电能实业四大旗舰外,还包括TOM集团、汇贤产业等。6家上市公司市值超5500亿港元,若加上每年分红、房产、珠宝,李家控制万亿资产。

耄耋之年的李嘉诚,如此看重家族信托,有两大原因。

一是,家族信托掌握控制权,若有大的变故,两个儿子不会陷入争产大战,可以继续做兄弟;

二是,资产纳入信托基金,隐秘性加强,家族成员在法律上没有所有权,可以规避高额遗产税。

安排好家族财富传承,只是其一,老谋深算的李嘉诚,还在给长和系寻找新增长点。

富豪偏爱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指该信托于第一天就已经建立,但除了最初支付的款项(信托启动金额)之外,并无持有任何资产。这种为像您一类的特选高资产值客户而设的方案是备用性质信托,在发生受保事件时获得保险赔偿金。客户将继续为保单持有人,而信托的受托人将成为保单受益人。

因此当保单批出赔款时,保险收益不会成为客户的遗产一部分,而会成为额外信托基金。此时,信托将不再处于“备用”状态,而会开始启动。受托人将积极管理信托基金,并根据客户意愿的方式管理信托。

在保险金信托中,客户作为委托人,将向受托人发出意愿书,而这是不具约束力的指示,客户可借此表达意愿作为给予受托人的指引,让受托人知道将来在保单向信托支付赔偿金时应如何处理该信托资产,并了解如何向受益人作出分派等事宜。

在香港甚至全球,很多富豪都会用此方法来管理自己留下的财产或遗产问题。

01船王许世勋遗产安排

香港第一船王许爱周的儿子、中建企业董事长许世勋在18年进入尾声时因病去逝,享年97岁。

不过他名下的420亿财产早已做好安排,一半财产用作慈善,剩下的一半作为家族的信托基金和巨额保单,并没有直接把天价遗产转交给小儿子许晋亨、儿媳李嘉欣。

值得注意的是,许家每位家族成员每月可领取一笔生活费,许晋亨和李嘉欣每月可领200万元。网友直呼: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原来富豪是这样规划保险的。

把家族财富变成信托基金和巨额保单,既不用担心财富会被后代败光,也能保证他们固定领取一笔生活费,生活无忧,甚至可以用这笔钱自己创业。

02梅艳芳遗产安排

梅艳芳早就在用了信托基金来赡养自己的母亲,因为梅艳芳因病英年早逝,留下了梅艳芳母亲和哥哥两人。由于担心两人会好逸恶劳迅速花光自己留下的遗产,梅艳芳当年就将全部的钱都交给了信托公司,每月定时定量给覃美金(梅母)打钱。

只不过梅艳芳的母亲始终惦记梅艳芳留下的财产,这几年不停地状告信托基金表示要追回梅艳芳的遗产,闹得是沸沸扬扬。

不过,虽然闹得很大,但也应证了向太说的那句:“饿不死也败不完”,如今梅艳芳的遗产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增加了不少,通过信托打理升值后也将会给梅母的生活费都增加了许多。

03香港首富李嘉诚信托安排

2018年下半年,长和(00001.HK)和长实(01113.HK)同时披露,李嘉诚又将其个人名下所持合计133亿股份,转到了家族信托里,转让后,李氏帝国几乎所有资产全部搭乘上了家族信托这个母舰。

04四位顶级富豪将资产转至香港信托基金

自2018年年底,有4位中国富豪将超过170亿美元(约1,333亿港元)财富转移到家族信托中。

4位富豪包括融创中国(1918)董事长孙宏斌。他在1月12日披露,已在2018年12月31日将手中大部分融创股权转让给South Dakota Trust Co.;而中国女首富之一、龙湖集团(960)主席吴亚军,以及达利食品(3799)和周黑鸭国际(1458)的控制人近期也有类似举动。

除融创中国外,上述三家香港上市公司均表示转让目的与接班人计划有关。

如今,信托在富商圈内已经流行许久的事物了,内地的诸如刘强东等人也都有留下不同程度的信托资金。所以说向太在节目中将财产交给信托,并不能证明向太精明,只能说是一种选择的方式。

简而言之,家族信托的主要功能总结为三点:

❶隔离,通过合理安排,让财产和家人得到良性保护;

❷传承,让家庭财产在隔离的基础上实现安全传承;

❸成本,尽可能让隔离和传承的税负成本降低。

普通人怎么办?

香港储蓄分红保险可以有一个特别的安排,那就是万一自己过早身故,余下未支取的年金,也会继续以每月或最多每年的方式向受益人支付入息,而不是一笔过支付予受益人。

正常情况下,将保险赔偿一笔过支付予受益人是合理和惯常的安排,但在某些情况下,受保人是不想一笔过将一大笔钱给予受益人的,例如受益人不擅理财,又或者受益人没有能力处理大量金钱(未成年或智商较低)。

以上这些受益人,一旦承受了大笔保险赔偿,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花掉,也有可能给坏人骗去,因此,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以分期方式,将这笔钱支付予这类受益人可能是更好的安排。

受保人在生时是保险

其实,按照受保人的意愿,在他离世后,继续管理他的资产,以及定期向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生活费,是信托的功能,应该由信托公司安排。不过,成立一个信托的费用不菲,而且,除了成立费用之外,还有每年的管理费。

虽然,今时今日,成立信托已经不是有钱人的专利,但整体上,如果妳的「身家」不太多,透过成立信托来「控制」受益人可以取得的收入未必划算。

有些保险公司已经可以就旗下的个别产品,提供类似「信托」的安排,即是当受保人过世的时候,可以将整笔保险赔偿保留在该份保单之内,虽然该笔钱未必会继续有滚存(或者有相等于活期存款的利息),即是不会有明显的增长,但却可以安排以「定期方式」,将保险赔偿支付予受益人。

最重要是,这个安排是不收费用的,换句话说,在受保人在生时,这是一份保险,但在受保人过身后,就会变成一份「免费信托」或「迷你信托」。

受益人身份始终不变

我知道,有保险公司可以提供长达50年的支付期(要符合每次支取金额的最低要求),即是这个信托可以维持50年,就算妳的受益人现在还未成年,也有足够时间让他「成长」。

最重要是,受益人的身份始终不会变,他或她不会变成持有人,即是他或她不可要求保险公司一笔过支付他或她尚未支取的赔偿。换句话说,就算他或她身边有心怀不轨的人,觊觎他或她的身家,也不可以一笔过取走,只能按照当日受保人的意愿,每月或每年支取固定的生活费(受保人在生时决定支取期和支取金额)。

保险赔偿本来已经有一项特殊功能,那就是不用经遗产承办便可以拿到钱。即是说,当受保人过身时,保险赔偿金不但不用冻结,而且还可以在短时间内支取。

过去香港有遗产税的年代,很多受益人就是用保险赔偿去支付遗产税的。现在香港取消了遗产税,但保险赔偿仍然可以发挥实时现金的功能。

财富传承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确定性,确定财富安全,确定财富升值,确定财富运用,确定财富分配,确定财富不受婚变和纠纷的影响,保险的功能正是把这些确定变成了一定。

特别强调,短期退保风险

香港储蓄分红保单年期较长,打算购买此类产品,一定要考虑好年期的问题,长期持有才可能有好收益,短期退保可能会面临较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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