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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分类规则”颠覆以往,21万亿规模信托行业将向何处去? 2023年10月初,银保监会向各大信托公司下发了《关于调整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分类规则”),... 保险金信托投资范围包括
来源:雪球App,作者: 家办标准研究院,(https://xueqiu.com/7114816284/237081632)
2023年10月初,银保监会向各大信托公司下发了《关于调整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分类规则”),要求信托公司重新划分存量信托业务类别,并据“分类规则”整改完善。“分类规则”虽未公开正式发布,但由于其内容对信托行业具有颠覆和重塑意义,行业内外同仁从不同角度对“分类规则”进行了探讨评析。“分类规则”对信托行业有何重大意义?“分类规则”本身有哪些问题?信托行业向何处去?笔者作为一名在信托行业一线耕耘多年的老兵,从实务角度出发,谈一谈个人的看法,以供参考讨论。01 “分类规则”划时代的意义信托行业经历了“黄金十年”的高速发展期,在房地产及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上面发挥了巨大的社会融资功能,补充了债券、银行贷款等社会融资体系的市场空间。然而,也造成了很大的问题,主要就是“小马拉大车”,积累了较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传统信托业务的主要模式就是贷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其经营逻辑为获取利差,普遍采取“预期收益”模式。而且相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在资本金上小的多,为顺利开展业务,发行募集资金,形成了“刚性兑付”的潜规则,投资人最终获取的投资收益并不完全是“真实的投资风险回报”,“十个锅九个盖”,左支右绌,很多本属于投资人自担的风险实际上留在了信托公司。在信托管理总规模已经达到21万亿的今天,回头看信托公司较小的资本金,形成了一种“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这种局面不仅难以为继,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系统性金融风险。基于此,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信托公司打破刚兑,让投资人直面投资风险,但因多年来形成的扭曲的发展惯性和市场需求,很难真正落实。面对“苛病痼疾”,银保监会一方面采取“量化管理+检查督导”的监管策略,给出指标,要求逐步压降信托公司贷款等非标准化融资规模;另一方面大力引导信托行业回归服务信托本源,疏堵结合。“分类规则”的出台,就是上述监管策略的具体举措之一。在传统信托业务市场萎缩的背景下,“分类规则”对于信托行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除公益慈善信托外,以是否募资及设置他益受益人,将信托业务区分资产管理信托和资产服务信托,改变了以往将信托业务区分为“融资类、投资类以及事务类”,资产管理业务一家独大的倾向,为信托业务摹画了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