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怎样传承?保险金信托告诉你(一) 保险金信托收费有哪些项目呢
保险金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和德国,于20 世纪初传入美国。日本保险金信托发展于20 世纪20年代,当时的日本受金融危机及自然灾害的影响,民众对资本市场并不看好,而更热衷于投资保险业,保险金信托应运而生。
事实上,保险金信托有两种模式。
01
“保险+ 信托”模式
即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指定信托机构为保险受益人或变更保险受益人为信托机构的方式,使信托机构成为保险受益人。委托人( 投保人) 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双方在信托合同中约定, 以指定信托机构为保险受益人的方式向信托机构交付信托财产。
02
“信托+保险”模式
即委托人委托信托机构设立信托,并以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双方在信托合同中约定, 由信托机构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以信托财产支付保费、信托委托人作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信托机构作为保险合同项下的受益人,当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信托机构领取保险金,该保险金进入信托继续作为信托财产由信托机构管理、运用、处分。目前,国内现有的保险金信托产品,基本都属于第一种模式,即“保险+ 信托”的模式。
专业人士表示,保险金信托属于事务管理加资产管理类信托。重点是,实现委托人在保险理赔后对受益人如何获取财产的管理意志的延续,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富增值。国内的家族信托门槛较高,而与保险巧妙结合后,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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