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出到3.0了?1.0,2.0,3.0到底有啥不一样? 保险金信托作用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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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玩过财富流游戏,在顺流层(也就是富人圈层)有一个很要命的格子,叫“破产”,掷筛子不小心走到这里要“交出手头所有资产和现金”,被贬回平流程,与平民同乐。但有一个资产可以免受这个事件的影响,就是进入信托的资产。
信托是个什么神奇玩意儿?
其实这里的信托,全称为家族信托。就是电视剧啊小说传记里各路霸道总裁,豪门阔太用来规避企业破产,女儿被心机倒插门女婿骗财产,家庭分遗产不均互撕等等狗血剧情的神奇资产防弹衣。我们其实在李嘉欣公公去世后的财产安排,国美杜鹃力挽狂澜的故事里都有看到信托的身影。
但这个家族信托普遍门槛略高,一般都是日常用不到的流动资产量达到起码千万以上才能设立,信托内的资产种类构成也很丰富,可以是货币资金,资管产品,保单,股权,房产等等等。这篇文章先说一下门槛更加亲民的“保险金信托”,百万就可以入场。
保险金信托是一个把家族信托这个资产防弹衣,穿到保险这个单一产品身上的形式。但因为穿法不同,目前大体有1.0,2.0,3.0三个版本。
先说一下三个版本的共同点,就是让信托公司成为一张保单里的核心角色。保单里的核心角色有: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被保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信托公司显然不符合。所以,信托公司能扮演的就是投保人或受益人。
三个版本就是通过不同的扮演方式,达到不同程度的资产守护效果。
Part1保险金信托1.0,防弹衣穿在“人离开以后”为方便大家直观理解,放一张友司同方的图
如图,保险金信托1.0,就是
买一张或多张带身故责任的保单把身故受益人改成信托公司,而不是某个家庭成员。把自己如何使用这笔“身故保险金”的安排正式嘱托给信托公司严格执行。信托公司在这个架构里扮演保单受益人,让最终的一笔身故赔偿不会因为各种“人的弱点”被糟蹋,落个令人唏嘘的下场。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梅艳芳的信托,她去世时留下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随着房产增值,其家族信托财产后来升值到上亿港币。这些钱通过信托契约条款的设置进行了安排:
母亲在世期间,受托人要每月给她的妈妈7万港币;拿出170万港币用于4名侄子侄女的教育,要侄子侄女在25岁前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托人需每年给付10万港币,但每人最多不超过40万港币,剩余10万港币作为受托人的管理费;在梅母去世后,信托资产全部分配给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且不说她是用的哪种门槛的信托,但这个对去世后资金继续保持”有把控力的”安排,非常好地体现了保险金信托1.0的作用。这个作用还有个略惊悚但形象的名字,叫“从坟墓里伸出的手”。
除了这种把控力的维持,保险金信托1.0的好处还有
可以利用保险的杠杆放大财富,比如总共300万的资产可以放大为1000万的身故保险金在触发身故赔偿前,保单现金价值可以通过保单贷款取出灵活应对大额现金流的需求(贷款期间要支付贷款利息,但保单本身的寿险保额和现金价值增速不受影响,一石三鸟)但1.0的防弹衣只解决身后保险金安排,无法完全应对债务,破产等这种现世烦恼,尚且达不到文章开头财富流游戏里“信托”的效果。
Part2保险金信托2.0,给整个保单从头到脚迅速套上防弹衣再放一张友司同方的图
如图,保险金信托2.0,就是
买一张或多张保单(通常是大额年金类的储蓄险)立马成立一个家族信托把投保人和身故受益人都改成信托公司。把续期保费都交给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财产同时,把自己如何使用这笔“信托财产”安排正式嘱托给信托公司严格执行。信托公司在这个架构里扮演投保人和保单受益人,让这张保单从保费流入阶段开始就穿上防弹衣
这样的架构就可以一定程度达成财富流里“信托”的效果了,遭遇生意或者生活重大变故的时候给自己留一笔不会被分割出去的资金。
比如大家都知道的默多克邓文迪离婚案中,默多克就是运用保险、家族信托以及其他多种法律工具将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了隔离,避免了离婚被分掉一半财产的风险。
当然,很多企业主还会利用这个工具,在经营状况良好的时候给自己留一笔资金隔离企业经营风险,作为日后遭遇低谷时东山再起的资金。
在这样的架构里,唯一没有防弹衣的阶段,就是第一步。购买保单以及第一笔保费流入的时候,当时保单原本的投保人和第一年保费这一财务线索依然有可能被追溯,隔离的不够彻底。因此,也就出现了后来的保险金信托3.0。
Part3保险金信托3.0,这个保单打成立起就穿着防弹衣3.0和2.0其实逻辑类似,唯一不同的是第一和第二步的步骤换一下。
先成立家族信托,把保费作为信托财产放入信托,然后以信托的名义去购买保单和充当受益人。
所以在这个操作中,防弹衣是在保单成立阶段就穿着的,不留任何“资金裸奔”空隙,隔离效果当然是更加的彻底。
Part4几点Q&A1是不是保险金信托版本越高越好呢?当然不是,还是要看使用场景和需求。
1.0主要针对身后事的规划,用比较少的保费撬动更高的保险金,并且现金价值的运用也更加灵活。要注意,2.0和3.0因为投保人(也就是保单控制人)变成了信托公司,里面的钱就不能再做保单贷款了,除非解除信托。
2.0可以帮助把信托成立之前的大额保单也归入信托外壳。
1.0和2.0是目前最最常见的信托方式。
3.0其实目前还不太常见,里面当然是有一些私行不希望资金大额流出到信托公司的原因。但有需求,供给就会被推动。
2保险金信托,和市场上的理财型信托是一个东东吗?当然不是,一个是资产隔离工具,一个是较高息带风险投资理财工具,连接着想投资的买家和想融资的卖家。
3是每个保险都能对接信托吗?不是,取决于三点
选择的保险公司是否有合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信托公司?是否购买了保险公司指定的能对接信托的产品?保费或者保额是否达到了对接门槛?贴一张明亚对接可对接信托的产品汇总供参考。
有兴趣的小伙伴欢迎找桃乐丝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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