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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销售借互金平台引流是否合规? 信托产品 风险

2023-08-16 16:38:09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信托销售借互金平台引流是否合规?

有业内人士指出,通过互联网平台给信托引流,风险在于,将私募资管业务面向不特定客户推销。互联网平台对信托产品采取的信息展示等行为,是否属于信托产品销售,是否需要受到限制,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

文|《财经》记者 张颖馨 唐郡

编辑|袁满

“信托究竟能不能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客户引流?”自中国银保监会5月底正式下发《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销售办法》),有金融业人士提出上述疑问。

多名信托行业从业者向《财经》记者表示,互联网平台引流信托的情况,在前几年出现比较多。后因存在合规瑕疵,大部分信托公司与平台均选择终止相关合作。

但近日,《财经》记者在实际调查中发现,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信息展示、技术支持等形式,向部分信托公司提供引流服务。

曾被行业视作有合规瑕疵的合作模式为何仍在继续?互金平台引流背后存在怎样的风险?比照理财产品销售新规及此前的互联网存款监管,互金平台引流信托是否属于销售行为,又是否需要受到限制?

引流合规性争议

近日,《财经》记者登录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后发现,在部分互金平台的高端理财专区,向普通用户提供了信托产品的购买入口。点击相应产品后,页面随即进行跳转,并显示相关产品是由对应的信托公司提供销售服务,互金平台不参与任何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等。

以某头部互金平台为例,在其“高端理财”的品牌信托专区(见下图),共有11个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五矿信托”)提供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中4个已进入封闭期,6月9日页面显示)。另据《财经》记者此前调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亦与该互金平台进行过相关合作。

图源:某互金平台App截图

以“五矿信托-承信5号第5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例,购买页面显示该产品期限为125天,业绩比较基准为5.6%(年化收益率),起投金额为50万元,投资剩余名额为189(截至6月6日)。

点击产品,页面显示“正在前往五矿信托专区”。随后进入购买页面,可看到产品档案、相关合同等信息,页面底部提示由五矿信托提供产品信息及销售服务,并强调募集期结束前享该互金平台某货币基金产品收益。

另据该产品《服务协议》,互金平台向用户提供第三方机构的介绍信息展示、第三方资管服务的产品信息展示,及与第三方资管服务相关的数据(包括资产和收益信息)查询及展示等服务。

在另一头部互金平台理财板块的“高端专区”中,同样可见信托产品。不过,与上述互金平台直接展示信托产品不同,该互金平台主要展示的是信托公司等相关信息(见下图),主要涉及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鑫信托”)、五矿信托、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通信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大兴陇信托”)四家,其中后三家显示“已售罄”。《财经》记者注意到,这些信托公司销售的产品也主要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图源:某互金平台App截图

根据该互金平台的信息展示页面,相关产品由金融机构自行提供销售服务和底层资产的主动管理及风险管理;该互金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不参与金融产品的任何投资及管理。

公开资料显示,信托探索互联网渠道始于2015年,在去杠杆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对于资金需求更为迫切,互金平台强大的流量优势颇具吸引力。另一方面,互金平台为保持用户黏性,主动牵手信托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引流等服务,进而让平台用户享受到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但看似双赢的合作,其中潜藏的风险频被行业人士提及,监管亦曾做出风险提示。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德怡告诉《财经》记者,相关互联网平台并没有取得销售信托产品的资质,也没有理财产品销售的资质,其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公众推介产品,本质上是销售中的导流行为,主管部门已多次明令禁止。

2023年2月,银保监会信托部向各地银保监局发布关于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违规引流资金信托产品风险提示的函件。函件指出,各银保监局要充分认识到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将客户直接引流至资金信托产品属于违规推介行为,是信托业市场乱象的表现形式,应当清理叫停。

彼时,银保监会还列举了部分为信托公司提供资金信托产品引流的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名单,包括海投金融、淘金山、理财通、中国私募网、九九财富网、大金所等13家。

函件下发后,上述机构纷纷下线相关信托产品。其中一家机构合规部门负责人近日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此之后我们没有再销售过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是私募,能卖私募产品的只有银行的私人银行、券商资管、信托公司这几个渠道,即便有基金代销牌照也卖不了这个产品。根据我们与监管的沟通,引流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另有西南地区某信托公司销售人士透露,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引流的行为属于违规,其所在公司一旦发现若员工有此行为,直接开除。

在不少信托行业人士看来属于违规的互联网引流行为,为何还有信托公司和互金平台继续开展?

与上述互金平台仍在开展相关合作的某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自2023年下发函件,监管进行过窗口指导和整顿,并形成了现有的合作模式,此后监管没有再提示风险,应该说对现行的引流模式是给予了部分认可的。因此,这种引流模式不能说是违规。”

另有接近上述信托公司的某行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目前部分信托公司与互金平台合作属于信托直销模式,由信托公司直接管理线上销售专区,在平台下的域名为信托公司自有域名,直接向特定化投资者展示信托产品、提供销售服务。销售专区内信托产品要素推介、合格投资者认证、相关协议签署、信托产品购买(含风测和“双录”)等流程,均由信托公司和投资者直接完成,互金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

“这些产品应该都会向属地金融监管报备,可能有的地方监管未说合规,也未明确叫停。所以部分信托公司就默认继续开展。”某信托公司内部人士直言。

部分互金平台人士透露,监管此前主要针对的是违规导流至信托产品,互金平台将用户导流至信托公司的行为并不属于违规。“这相当于在互金平台上开一个直营店的概念,展示内容及产品由信托公司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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