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破产清算的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倒闭,投资人的钱还能收回吗
在历次破产案件中,涉及自然人投资者的较少,机构投资者居多。本次破产清算的新华信托,债权人也多为机构,很少有自然人,破产后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减计处理起来也比较容易。
那么,对资不抵债的信托公司是实施重组还是破产清算?通常情况下,主要考虑信托公司资不抵债后,其是否还能吸引外部投资者。如果还有吸引力,重组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已经资不抵债,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失去了对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力,破产清算的可能性比较大。显然,新华信托已经失去了对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力,牌照价值已不能覆盖本身的债务。“一司一策”将成为今后信托公司风险处置和改革的主要方式。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信托公司破产后,信托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正常情况下,信托公司破产,对信托产品投资人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这也是信托特有的保护机制。我国《信托法》第三章第16条及相关条款规定∶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清算财产。如果信托公司破产,将会根据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并由新的受托人接管信托财产。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公司破产,不会对投资人产生影响。即使目前全面瘫痪的四川信托,政信和地产项目仍是正常运营的,独立于自有资产之外,该兑付的都在兑付。
当然,如果抱着大而不倒、刚性兑付的投资思维,去认购信托公司是直接融资人或相关利益方的产品,纯赌信托公司的信用,信托公司破产的影响将是致命的。
那么,为何新华信托会落得破产清算的结局?
在新华信托一年接管期即将届满之时,市场传闻有多家知名机构有意愿接盘,其中市场中呼声最高的当属招商局。
中意新华信托的投资者众多,那么其为何最终走向破产之路?有分析人士表示,或因为重组没有进展以及债权人不愿意让步所致。
信托牌照的吸引力众所周知——稀缺性。因为信托公司只有68家,而且银保监会早在2007年就明确表态不会在发放信托牌照,这就导致了“一照难求”。
数量上的稀少还不足以证明其价值所在,信托牌照值钱的原因在于业务,相比较市场上其他金融机构,此前的信托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融资、贷款、证券投资、债券承销、股权投资等几乎全部金融业务,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下,一张牌照堪称“全牌照金控集团”。
但是,信托牌照的辉煌也止步于2018年。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被发布,要求信托行业的“刚性兑付”被打破。此后,一连串的监管政策出台,躺着赚利差的业务模式被极大限制,多重“紧箍咒”之下,信托行业面临转型压力。
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标志着信托行业一照难求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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