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是保险还是信托?? 保险金信托是保险吗还是保险金额
但从资产隔离和有效精准传承的方面看,保险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无法解决身故后一大笔钱交给受益人,无法合理掌控或者想要阶段性分配的问题;而家族信托在国内的发展时间较短,不如境外成熟,搭建流程繁琐,准入门槛高,管理费不菲,对现金规模要求高,也将很多有同样需求的群体排除在外。由此,保险+信托的模式,走进中高净值群体的视野。
和家族信托一样,保险金信托也是舶来品,起源于1886年的英国。2014年中信信托和信诚人寿推出首个中国大陆地区的保险金信托产品,至今不过8年历史。保险金信托在信托行业里,还是一个比较小的业务板块,由保险公司主导,联合信托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很多朋友可能搞不明白,保险金信托到底是保险还是信托?保险金信托其实指的是委托人以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的方式纳入信托,设立信托专户,将保险金进行管理、运作。既有保险的作用,也以简便的流程加入了信托的功能。
保险金信托作为将保险和信托两种金融工具有效结合在一起的财富管理安排方式,可以很好的帮助有一定资金规模的客户做到财富保护、资产隔离和有效传承,兼具保险与信托的功能优势,受到越来越多朋友的关注。
保险金信托的使用场景
保险金信托相比保险,能够保证无论生前,还是身故,都能有绝对的控制权,俗称“从坟墓里伸出的双手”,这句话可以很好的诠释保险金信托的功能和意义,在所有的传承工具里,保险金信托十分有优势。
一个案例
王先生白手起家创办了一家企业,先后经历了两次婚姻,和前妻育有一个女儿,29岁已婚有一子,和现任妻子育有一个儿子,16岁还在读书。王先生考虑到名下的资产和目前的婚姻状况,想要规划自己的资产。需求是做到和企业的有效隔离,同时想要兼顾家庭合睦,减少继承纠纷,同时担心女儿的婚姻风险还有孙子的教育生活,以及儿子的成长和婚姻风险。王先生的本意是想通过遗嘱给两个子女各自留一笔现金,外加一人购买两套房产,这样就可以保证子女的居住和基本生活问题。
这样配置的风险点有几个:
1、控制权无法保证,如果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则身故后继承依旧会存在纠纷,如果是以子女名义购买房产,则直接丧失控制权,也会担心女儿的婚姻风险,以及还在读书的小儿子未来对资金的掌控能力,房产和现金会不会挥霍掉;也有想的长远的,将房产持有分比例进行分配,自己1%,子女99%,保证自己也有控制权,但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有可能出现反向继承风险,如果子女发生意外事故,资金会流向婚内另一方;
2、依然没有完全解决继承问题,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写了遗嘱,就一定会按照遗嘱去执行继承,但现实情况是,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关系和睦,有商有量,那么没有问题,但如果有人对遗嘱的分配提出异议,或者牵扯到第二顺位继承人,人员一多,大家各自心怀鬼胎,那么遗嘱继承流程很难执行下去,协商无果闹上法院,劳民伤财耽误时间破坏家庭关系;
3、税费问题,无论是继承还是赠与,都存在不菲的费用问题,还有讨论多年的遗产税,虽然还未执行但也是趋势。即便是当下现有的税费,也需要先拿出现金支付后,才能办理继承手续,如果需要继承的体量巨大,子女手里没有一定现金,或者没有很好的应税资金,也会存在问题;
4、婚姻风险,在赠与和继承的方式中,很容易导致和子女的婚内资产混同,即便是写明“赠与给XX一人,或者由XX一人继承”,但是在未来几十年中,也可能出现资产混同的情况,特别是现金存款,如果家庭和睦则毫无问题,但目前的现实是,离婚率真的太高了......
除了以上几点,还有不少其他的风险,比如企业风险、税务风险、债务风险等等,就不再一一赘述,实际运用中,每个家庭都有各自不同的情况,适合一案一议。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像王先生一样的家庭,想要避免各种传承问题,过度相信遗嘱的力量,是很多人传承失败的主要原因,而人寿保险和保险金信托等金融工具,就可以很好地解决问题,实现需求。如果通过保险金信托来实现上面的问题:
可以以王先生为投被保险人,投保一份或多份高额的终身寿险,并通过保单设立一份保险金信托,既可以实现资产隔离需求,也可以根据王先生的心愿来分配安排财富。比如可以约定,每年两个子女可以从信托里领到多少钱,如果儿子找到工作,可以一次性领到多少奖励,生孩子可以领到多少奖励,如果违背王先生心愿,可以停止向其分配等等,完全按照王先生的想法执行,即便是王先生身故,这份信托的受益权也无法发生改变。
保险金信托和家族信托
说到保险金信托,就免不了提到家族信托,毕竟诸如巴菲特、默多克、王菲等名人设立的都是家族信托。但有一说一,家族信托适用人群太少,并且国内68家信托公司,可以做家族信托的目前不到30家,对信托公司的实力和专业能力要求也很高。
发展至今,国内的家族信托目前最主要的还是仅支持现金、保单、股权三类信托,特别是以现金和保单为主,因为股权信托对企业规模有要求,且搭建复杂,很多信托公司甚至不愿意承接股权信托的业务。
另外按理来说不动产、珠宝字画等都可以放进信托,但现实情况是,不动产放入信托流程繁多且税费手续费很高,国内但凡发生了所有权转移都需要交税,珠宝字画估价不明操作繁琐。因此针对国内的家族信托来说,如果不是金字塔顶层人士,愿意为此支付大量费用,大部分还是以现金+保单的家族信托模式为主流。
境外家族信托发展时间长,以服务客户为准,而国内家族信托还停留在赚钱为第一位,缺少服务意识,再加上境外境内的法律不同,实操无法一致,因此在国内的家族信托和境外成熟的家族信托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到境外设立信托,这个话题以后再说。
既然在国内家族信托的最优放入资产是保险和现金,那保险金信托也完全可以满足,门槛还降低了很多,完全可以先设立一份保险金信托,如果未来监管完善,需要设立家族信托,将整个保险金信托装入家族信托,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并不冲突,不需要反复设立。
与境外相比,我国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普及程度较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但就和保险的发展一样,随着需求增加,相信未来会越发健全和落地。相比之下,保险金信托已然设立十分简便,费用不多,适合大部分有隔离和传承需求的消费者。
保险金信托目前也发展出了3种形式,适合不同的需求,今天篇幅所限,接下来大鱼会把保险金信托作为专题,从各个层面和大家唠唠。
谈到今日话题,免不了都是钱的问题,虽然都说谈钱伤感情,但经营企业也好,婚姻也好,财富传承也好,都是重大的财务安排,谈钱不等于感情不好,更不是另有所图。识别不同情况下的财富风险,并做好管理,是“保护”而非“势利”,合理但不过分的规划,很有必要。法律法规是道德底线,保护的也是钱的问题,不是感情,不负责个人救赎,运用合理的金融工具,保护个人,保护家庭,才是创造和睦美满,家业永续的理性选择。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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