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三分类新规今起正式实施!信托公司瞄准转型“精品信托” 业内:存量业务仍待相关细则出台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新分类简表
财联社6月1日讯(记者 高萍)根据安排,3月下发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在今日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信托公司新三分类业务改革正式启动。
“虽然新规在今天开始正式实施,但实际上,信托公司的实践已经提前展开,包括标品、资产证券化、慈善信托等,目前公司正在做存续产品的分类标签。”一位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对财联社记者如是说。
在信托公司业内人士看来,信托三分类新规进一步厘清了信托的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制度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不过,“新分类”会是一个逐步落实的过程,尤其对各信托机构存量业务而言,仍需等待监管部门相关细则的出台。信托机构应与监管保持紧密沟通,在落实分类要求的同时,与行业各相关方协力完善新分类的落地细节。
信托公司调整生产组织架构 将信托业务分类纳入内部控制体系
按照《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各信托公司应在通知实施后30日内将存续信托业务分类结果和整改计划报送属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
信托公司早已进行相关准备工作。中信信托方面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过去几个月,在信托三分类的基础框架下,公司进一步明确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转型展业方向,调整生产组织架构,提升受托服务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同时,完善内控机制,将信托业务分类纳入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业务、合规、审计等各部门职责。此外,改造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业务审批审查机制和流程。
“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研究和根据监管部门落实新分类相关配套细则,通过培训、政策解读、业务对标研究等形式,强化全体员工对新分类的认识和理解,为业务转型做好方向铺垫、政策传达与实操指导。”中信信托称。
平安信托方面表示,除结合公司自身业务情况和转型战略的基础上,全面解读新三分类的通知要求,组织前线业务部门进行访谈等,根据新分类的业务划分办法,公司对产品报送系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五矿信托亦称,为迎接三分类改革,公司进一步明确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转型方向,根据信托服务实质对信托业务进行全面、准确分类。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调整生产组织架构,明确信托业务分类归口管理部门以及业务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职责,完善信息系统。同时,做好信托业务分类实施后登记报送衔接工作,明确数据填报标准及注意事项并向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发布相关通知要求,按照监管要求填报相关监管报表。
财联社记者从国民信托处了解到,国民信托则最早于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即已开始着手研究未来展业重点和存量信托资产的重新分类,并对2023年末的信托资产按照新分类精神进行了试分类。国民信托方面介绍,2023年以来,公司联合外脑机构针对新分类下信托市场前瞻已开展了多轮培训与专题会议。要求公司全员充分做好对“三分类”政策的学习理解。
信托公司重点转型展业方向明确
信托业三分类新规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强调信托公司应当严格把握信托业务边界,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通道业务和资金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等,坚决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
国民信托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信托业务“三分类”的正式落地基本宣告了中国信托业旧有发展模式的终结,曾经靠政策、牌照红利“躺赢”和“赚快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信托未来要找准与自身资源相匹配的定位,踏实的回归“受托人”的角色,回归信托本源,更好的发挥好自己在财富传承、资产隔离的制度优势,摒弃过往牌照优势下的“通道思维”,真正依赖自身的服务质量去赢得市场信赖。
多家信托公司在接受采访时提及,新规下公司进一步明确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转型展业方向。
信托三分类新规下,信托公司结合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特点细化分类标准,谋求突破转型。为迎接三分类改革,五矿信托称,积极探索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做强家族信托品牌,创新服务信托业务,研究破产隔离制度在特殊资产领域的应用等。“在标品业务领域,公司采取两条腿走路的路线,一方面加强与市场上优秀基金管理人、资管机构的合作;另一方面,持续做强自身专业能力。”五矿信托方面介绍。
后续发展方面,平安信托方面介绍,为顺应监管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回归资管、服务本源,平安信托确立了精品信托战略规划,一手抓经营风险管控,一手抓精品业务打造,大力发展信托服务、私募股权、机构资管三大战略业务。 “在业务定位上,我们遵循新分类精神并结合公司自身禀赋明确了未来将聚焦信托服务、私募股权、机构资管三大战略业务,退出传统融资等业务。”
国民信托称,未来将抓准资产管理和资产服务类业务的核心服务内容,锚定已经取得部分阶段性开发成果的细分市场,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托服务,以服务信托为基础、标品投资业务为主体、传统创新业务为补充的业务布局,打造“专业化、小而优”的精品信托机构。
实际上,为有序实施存量业务整改,确保平稳过渡,《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存在实际困难,仍难以完成整改的,可实施个案处理。一位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认为,“新分类”会是一个逐步落实的过程,尤其对各信托机构存量业务而言,仍需等待监管部门相关细则的出台,信托机构应与监管保持紧密沟通,在落实分类要求的同时,与行业各相关方协力完善新分类的落地细节。
(财联社记者 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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