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知识百问百答(21 信托理财知识大全最新
21.为什么要打破刚性兑付?
答:刚性兑付偏离了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抬高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干扰资金价格,不仅影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弱化了市场纪律,导致一些投资者冒险投机,金融机构不尽职尽责,道德风险较为严重。打破刚性兑付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一方面“刚兑”的各类产品让金融市场积累了过多的风险。从资管业务的本质来看,购买产品是一种投资行为,既然是投资行为,就要承担风险,这是市场规律。然而资管新规前,理财产品出现亏损时,资管机构就会拿自己的总利润来弥补亏损。因此“刚性兑付”在表面让投资者享受了稳定收益,但实际上只是把本应该由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转移给资管机构,不利于资管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打破刚性兑付将使风险与收益更匹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刚性兑付违背了投资理财的一般规律,使得基础资产的价值波动不能反映到产品价格中;同时也使得投资者理财理念扭曲,不清楚自身承担风险的大小。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打破刚兑后,将促进资管行业向代人理财的本源回归,推动预期收益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有效管控资管机构的道德风险和市场乱象;同时将使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将更加匹配,避免资管产品为追求收益而罔顾风险,恢复金融市场的定价效率和资源匹配作用;打破刚性兑付还可以使无风险利率向合理水平回归,挤出刚性兑付在资金成本中注入的水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实现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22.如果因为信托产品发生了纠纷,信托消费者有什么办法或渠道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信托消费者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进行合法申诉,包括向信托公司、信托业协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等渠道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信托消费者向信托公司投诉时,信托公司应当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当信托消费者向信托业协会投诉时,可以采取电话投诉、信件投诉、到访投诉等方式,同时应当向协会提交书面材料,协会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受理向投诉人做出答复。协会决定受理的,会通过电话、书面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并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投诉的内容应当包含信托消费者姓名、被投诉信托公司名称、所购买信托产品或者接受信托服务的具体情况及受侵害事实等。投诉内容不全的,协会可以要求补正;拒绝补正的,不予受理。另外,信托公司和协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时,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向信托消费者说明情况。
23.我国《信托法》是何时颁布施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01年10月1日,《信托法》正式施行。《信托法》主要对信托的定义、信托财产、信托经营基本原则、信托当事人法律地位和基本权利义务等做出了一般性规定。《信托法》是信托的根本大法,《信托法》的出台是我国信托市场发展的里程碑,它构建了我国信托法律制度的基础,是调整信托市场信托关系的最基本法律,涉及到信托市场的各个方面,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信托主体;涵盖了各类信托行为,包括民事信托、商事信托、公益信托等;明确了设立信托后各当事人间的信托关系以及权利义务关系。《信托法》对于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4.一个常见的信托合同里,有哪些构成要素呢?
答:在任何一项信托中,都会有四个基本要素,分别是信托当事人、信托目的、信托行为和信托财产。例如,信托消费者小信有一笔资金和股权想留给自己的儿子,以保障儿子未来的生活,于是找到一家信托公司,用这笔资金和股权设立一份家族信托,那么这笔资金和股权就成了信托财产,名义上归信托公司所有;信托公司为小信制定一份信托财产运用和分配方案来保障小信儿子未来的生活资金来源,获取的收益完全由小信儿子获得,信托公司只收取管理费作为报酬。这里的信托当事人就包括小信、信托公司和小信儿子;信托目的就是保障小信儿子未来生活资金来源;信托财产就是这一笔资金和股权,以及信托公司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25.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产品,签署信托文件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首先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投资调查问卷,确认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其次是核对确认信托合同的各项条款和细则。一是投资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资金运用方式,税费承担,资金募集账号,风险揭示说明,增信方式,业绩比较基准,产品期限,付息方式等。二是消费者个人认购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认购产品份额,银行卡信息等。消费者者与信托公司直接签订合同,核实落款为信托公司公章。最后,提示两个重要的认购签署环节,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应该进行录音录像,信托公司通过这一环节向消费者充分揭示项目信息及相关风险,避免误导销售和违规销售信托产品的情况发生,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消费者应当将认购资金转入信托合同约定的募集账户内,且注意收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为信托公司的全称。消费者还需要注意区分募集账户和信托专户,以免汇错账户,在转账完成后,消费者还应当注意留存汇款凭证。
26.什么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这样做有何必要?
答: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卖方机构应对投资者履行的一种义务——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适当性义务是指卖方机构在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保险投资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时,必须履行的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适当性义务最早出现在美国,用来规范证券从业机构的不当行为。近年来,适当性义务内容逐渐充实、完善,在我国各级法院的审判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成为理财纠纷案件中投资者寻求救济的直接法律依据。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客户能够在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风险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并承受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因此,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是“卖者尽责”的主要内容,也是“买者自负”的前提和基础。
信托公司及其代理机构营销信托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和审慎合规原则,加强信托产品营销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管理。一是要求信托公司告知投资者有关合格投资者要求、风险评估等相关信息,充分揭示产品投资风险,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金融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充分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理念。二是要求信托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信托产品。加强信托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有效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不得虚假和夸大宣传,误导投资者,不得通过对信托产品进行拆分等方式,向风险承担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信托产品。
27.新闻中经常提到的家族信托具体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功能?
答:家族信托发源于13世纪的英国,16世纪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后流传到世界各国,并在美国发扬光大。银保监会颁布的《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首次对家族信托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家族信托是信托工具应用于家族财富保护、管理及传承等家事领域的产物,其核心功能是为委托人的家族利益服务、追求家族目标的实现,即通过对家族财产的管理和运用,来维护家族财产的安全、保障家族成员的需要、传承家族企业、保护家族隐私。此外还可以服务于家庭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家族慈善等诸多家事内容。
28.通过设立信托,信托消费者可以实现哪些需求?
答:通过设立信托,信托消费者可以实现五类需求,一是实现个人财产管理的需求,信托消费者可以通过设立信托,实现自身财产保值与增值的目的;二是实现家庭财产保障需求,婚姻的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委托人,为了保护家庭财产安全,可以设立相应的信托;三是实现子女保障的需求,委托人可以通过设立信托,来保障子女的教育、生活、事业、婚姻;四是实现遗产管理的需求,委托人可以设立遗嘱信托,将财产更好地传承给继承人;五是实现养老保障的需求,即委托人为了更好的保障退休生活,设立养老信托。
29.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与银行提供的家族财富管理有什么不同?
答:信托公司提供的家族信托与银行提供的家族财富管理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第一,法律关系不同,信托公司为高净值家庭提供的家族信托产品是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的,信托财产具有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特征,受到《信托法》保护;而银行提供的家族财富管理服务的依据通常是《合同法》的委托代理关系,财产不受《信托法》保护。第二,客户门槛存在一定差异,按照监管要求,家族信托财产的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而银行家族财富管理的门槛则通常高于1000万,部分银行客户资产3000万才能达到家族财富管理的要求。第三,投资目的不同,家族信托是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目的,信托公司为高净值家庭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服务;而银行家族财富管理主要以客户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为目的。第四,受益者不同,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应该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且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银行提供的家族财富管理服务的受益人通常是委托人自己。
30.经常看到信托具有财富传承功能的描述,这个应该怎么理解?
答:从信托制度层面来看,信托一旦成立,无论委托人和受托人是否存在,信托都会持续生效。委托人家庭用相关的家族财富成立信托,受托的信托机构通过专业化管理,让信托财产创造出持续的收益,并通过受益人安排,将信托利益传递给家族中的子辈及孙辈受益人。在国际上,信托制度通常是家族财富传承的主要途径。从实际业务来看,在英美国家,传统上会利用隔代信托和积累信托的方式,来实现财产在家族之间的代代传承。隔代信托,是委托人只把信托财产的部分利益授予其继承人,包括父母、妻子、子女,而把信托财产的主体利益授予给孙辈,这样一来,委托人身故后依旧能照顾妻儿的生活,还能够确保家族财产代代相传。而积累信托,就是不分配信托财产创造的收益,而把收益继续归入信托财产,实现财产的持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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