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研究三部曲:信托法原理与判例》何宝玉 著 信托法案例评析何宝玉
第二章信托的设立第一节委托人的资格与受益人原则一、委托人的资格二、受益人原则三、设立信托的形式要求第二节三个确定性一、意图的确定性二、标的物的确定性三、受益对象的确定性第三节无效信托和可撤销信托一、非法信托或无效信托二、可撤销信托第三节信托的变更一、法院依固有管辖权变更信托二、依制定法变更信托三、《1958年信托变更法》
第三章特殊类型的信托第一节归复信托一、假定的归复信托二、自动的归复信托第二节秘密信托一、秘密信托的原则二、秘密信托成立的条件第三节私人目的信托一、私人目的信托概述二、私人目的信托的类型第四节保护信托一、保护信托的基础和结构二、设立保护信托的方式
第四章受托人第一节受托人的指定、辞任和解职一、受托人的资格和数量限制二、受托人的指定三、将信托财产授予受托人四、受托人关系的终止第二节受托人的受信人责任一、受信人责任概述二、受托人的报酬三、受托人取得的秘密利润四、购买信托财产五、受托人的其他责任第三节受托人的权力一、委托他人代理的权利二、抚养未成年人的权力三、预付的权力四、补偿费用的权利五、受托人的其他权力六、对受托人权力的控制
第五章信托基金的投资第一节信托基金投资概述一、投资的基本类型二、投资的一般原则三、非经济考虑因素第二节明示的投资权一、信托文件规定的投资权二、依据明示的权力进行投资第三节《1961年受托人投资法》一、简述二、允许的投资项目第四节受托人的其他投资活动一、土地投资二、投资于抵押贷款三、保留不再被授权的投资四、变更投资权
第六章慈善信托第一节慈善信托的定义和特点一、慈善信托的定义二、慈善信托与非慈善信托的区别第二节慈善信托成立的条件一、信托目的必须是慈善性的二、公共利益的要求三、信托必须完全彻底地是慈善性的第三节慈善信托的形式一、救济贫困的慈善信托二、促进教育的慈善信托三、倡导宗教的慈善信托四、有益社会的其他目的的信托五、政治目的与慈善信托第四节近似原则一、慈善目的仍然存在二、慈善目的失败三、制定法规定与近似原则
第七章养老金信托第一节养老金信托概述一、职业养老金计划的两种类型二、信托法的适用性三、基本特征:受益人不是无偿受让人第二节适用养老金信托的特殊规则一、主管机构二、受托人三、养老基金的投资四、养老金权益的转移五、养老金计划受益人的权利六、最低资金要求与养老金保护基金七、其他重要规定第三节养老基金盈余的归属一、养老金计划存续时的盈余二、养老金计划终止时的盈余
第八章推定信托第一节推定信托概述一、推定信托的特点二、推定信托的性质第二节产生推定信托的情形一、受信人取得未获授权的利益二、信托的陌生人或第三人三、产生推定信托的其他情形第三节新型推定信托:正义和良心?一、新型推定信托简述二、新型推定信托的具体分析
第九章违反信托的救济第一节受托人违反信托的责任一、受托人的个人责任二、损害赔偿的计算三、受托人的辩护理由第二节衡平法追踪:受益人的财产性救济一、衡平法追踪简述二、衡平法追踪的条件三、衡平法追踪的具体办法第三节其他衡平法救济一、禁令二、针对接收者的个人救济
第十章信托的运用第一节信托的民事运用一、生前信托二、遗嘱信托第二节信托的商业运用和其他运用一、信托的商业运用二、信托的其他运用主要参考文献
内容简介: 作为普通法系的代表性国家,英国是一个历史久远、曾经兴盛并称霸全球的大帝国,近千年来虽几经革命,但文化传统和法统得以传承并长期维持不变,特别是法律的变革与法治的推进均采取渐进方式,和缓而平稳,其民事法律规则顺应社会现实的变化而逐渐发展,或许值得我们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正在复兴的国家深入研究甚或借鉴。《英国法研究三部曲:信托法原理与判例》采取原理与判例相结合的写作方法,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英国法律特别是衡平法和信托法比较复杂,既包括议会通过的制定法,也包括衡平法院和普通法院长期形成的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后者甚至更为重要。 作者简介: 何宝玉,男,湖北襄阳人,1988年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后,一直在全国人大从事立法及相关工作。著有《信托法原理研究》(2005年)等,译有《知识分子与市场》(2001年)、《中间道路经济学》(1999年)、《通向繁荣的政策》(1996年)、《效率、公平与产权》(1992年)等。 目录: 序言初版前言第一章信托概述第一节信托的起源一、衡平法的产生二、土地用益制度及信托的产生第二节信托的定义和特征一、信托的定义二、信托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第三节信托的分类与性质一、信托的分类二、信托的性质三、信托的法律冲突与《国际信托公约》第二章信托的设立第一节委托人的资格与受益人原则一、委托人的资格二、受益人原则三、设立信托的形式要求第二节三个确定性一、意图的确定性二、标的物的确定性三、受益对象的确定性第三节无效信托和可撤销信托一、非法信托或无效信托二、可撤销信托第三节信托的变更一、法院依固有管辖权变更信托二、依制定法变更信托三、《1958年信托变更法》
第三章特殊类型的信托第一节归复信托一、假定的归复信托二、自动的归复信托第二节秘密信托一、秘密信托的原则二、秘密信托成立的条件第三节私人目的信托一、私人目的信托概述二、私人目的信托的类型第四节保护信托一、保护信托的基础和结构二、设立保护信托的方式
第四章受托人第一节受托人的指定、辞任和解职一、受托人的资格和数量限制二、受托人的指定三、将信托财产授予受托人四、受托人关系的终止第二节受托人的受信人责任一、受信人责任概述二、受托人的报酬三、受托人取得的秘密利润四、购买信托财产五、受托人的其他责任第三节受托人的权力一、委托他人代理的权利二、抚养未成年人的权力三、预付的权力四、补偿费用的权利五、受托人的其他权力六、对受托人权力的控制
第五章信托基金的投资第一节信托基金投资概述一、投资的基本类型二、投资的一般原则三、非经济考虑因素第二节明示的投资权一、信托文件规定的投资权二、依据明示的权力进行投资第三节《1961年受托人投资法》一、简述二、允许的投资项目第四节受托人的其他投资活动一、土地投资二、投资于抵押贷款三、保留不再被授权的投资四、变更投资权
第六章慈善信托第一节慈善信托的定义和特点一、慈善信托的定义二、慈善信托与非慈善信托的区别第二节慈善信托成立的条件一、信托目的必须是慈善性的二、公共利益的要求三、信托必须完全彻底地是慈善性的第三节慈善信托的形式一、救济贫困的慈善信托二、促进教育的慈善信托三、倡导宗教的慈善信托四、有益社会的其他目的的信托五、政治目的与慈善信托第四节近似原则一、慈善目的仍然存在二、慈善目的失败三、制定法规定与近似原则
第七章养老金信托第一节养老金信托概述一、职业养老金计划的两种类型二、信托法的适用性三、基本特征:受益人不是无偿受让人第二节适用养老金信托的特殊规则一、主管机构二、受托人三、养老基金的投资四、养老金权益的转移五、养老金计划受益人的权利六、最低资金要求与养老金保护基金七、其他重要规定第三节养老基金盈余的归属一、养老金计划存续时的盈余二、养老金计划终止时的盈余
第八章推定信托第一节推定信托概述一、推定信托的特点二、推定信托的性质第二节产生推定信托的情形一、受信人取得未获授权的利益二、信托的陌生人或第三人三、产生推定信托的其他情形第三节新型推定信托:正义和良心?一、新型推定信托简述二、新型推定信托的具体分析
第九章违反信托的救济第一节受托人违反信托的责任一、受托人的个人责任二、损害赔偿的计算三、受托人的辩护理由第二节衡平法追踪:受益人的财产性救济一、衡平法追踪简述二、衡平法追踪的条件三、衡平法追踪的具体办法第三节其他衡平法救济一、禁令二、针对接收者的个人救济
第十章信托的运用第一节信托的民事运用一、生前信托二、遗嘱信托第二节信托的商业运用和其他运用一、信托的商业运用二、信托的其他运用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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