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报告 信托与租赁期中考试题及答案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报告期内会计报表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统一简称为“原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2.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
非金融资产减值方面,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6.2.2金融资产三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6.2.2.1金融资产三分类的范围
初始确认后,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6.2.2.2金融资产三分类的标准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债权投资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6.2.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6.2.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6.2.6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6.2.6.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6.2.6.1.1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6.1.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6.2.6.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6.2.6.2.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6.2.6.2.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6.2.6.3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6.2.7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6.2.7.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
6.2.7.1.1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6.2.7.1.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6.2.7.2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6.2.7.2.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6.2.7.2.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6.2.7.2.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6.2.7.2.4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7.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摊销或计提折旧。
6.2.7.4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6.2.7.5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参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6.2.8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6.2.8.1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6.2.8.2固定资产的分类: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它设备等。
6.2.8.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年折旧率如下:
6.2.9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6.2.9.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6.2.9.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6.2.9.3公司一般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难以对单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有关规定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6.2.10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进行相应处理。
6.2.11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如开办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数额反映的是企业各项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6.2.12租赁的核算方法
6.2.12.1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6.2.12.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外,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6.2.12.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6.2.12.4短期租赁
本集团对房屋及建筑物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6.2.13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6.2.13.1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6.2.13.2证券销售差价收入:在与证券交易清算时按成交价扣除买入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
6.2.13.3手续费收入:在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收入。
6.2.13.4贷款利息收入: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
6.2.14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所得税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缴纳;多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
公司所得税采取独立纳税方式缴纳。
6.2.15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业务手续费收入依照信托合同中关于信托报酬的约定确认收入。
6.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转让及出售事项。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
表6.5.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表6.5.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3 按照投资品种分类的自有资金投资情况:
表6.5.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5.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贷款金额大到小顺序排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自营贷款。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5.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报告期公司实现的信托业务收入全部是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
6.5.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和其他投资类分别披露。
表6.5.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和其他投资类分别披露。
表6.5.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2023年1-12月份累计到期清算结束信托项目37个,均按期向受益人进行了信托利益兑付,累计分配信托本金15,359,127.36万元(含跨年分配本金),累计分配信托收益565,259.08万元,无违约情况发生。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类、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6.5.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类、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义务,不存在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2.5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风险准备金期末余额43,277.25万元,其中信托赔偿准备金期末余额37,221.67万元,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6,055.58万元。报告期内正常管理信托赔偿准备金及一般风险准备金,未使用该准备金。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整体情况
表6.6.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6.2主要关联交易方的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
表6.6.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 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6.6.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主动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4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及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于2005年1月份颁布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8,656.09万元,当年所得税费用为4,921.68万元,实现净利润3,734.41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 经公司2023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推选魏斌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免去唐军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2023年第1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胡江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经公司2023年第5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免去胡江公司董事职务。
2023年8月16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人,代表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信托保障基金公司”)签署《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2023年12月27日,华融信托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886号)》,交易合同生效。2023年12月29日,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支付所有价款,华融公司将持有的华融信托76.79%股权转让予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后,华融公司不再持有华融信托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和对应股权份额保持不变。
8.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8.3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出具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8.4报告期内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处罚的情况。
8.5 2023年,针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检查提出的监管意见,结合公司既有的经营水平、业务开展、业绩目标、内外部监管与约束等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执行落实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敬畏监管、服从监管的意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二是强化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加快合规建设,持续提升内控建设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监管政策学习,做好全员合规培训工作;五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快推进资管新规整改工作;六是推动信托本源业务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受托服务专业能力;七是加强股权和股东行为管理,完成公司股权重组;八是加强舆情管理,警惕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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