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买入返售进入最后疯狂 信托 买入返售
本报记者 王莹
关于规范银行同业业务的 “9号文《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传闻在市场间持续发酵。
从年初的8号文发布之日起,监管层就在着手监管、清理银行理财账户中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以下简称“非标”资产),即将到来的“9号文”或将对同业项下的非标业务施加监管压力。而更令业界关注的是,“9号文”对银行热衷的同业三方买入返售拟全面叫停。
这一消息让各银行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紧迫感,为了赶上文件正式发布之前的“末班车”,不少银行、信托等机构都纷纷狂做买入返售业务。买入返售业务,迎来了最后的疯狂。
银行狂做买入返售
“我最近特别忙,忙着做买入返售业务,不是‘9号文’快出来了吗?我们趁政策还没下来,赶紧做。”北京一家股份制银行内部人士雷鹏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几乎每天一单。”
“不仅我们一家在做,很多银行都在继续,即使总行叫停了这个业务,分行还在继续。”雷鹏暗示。
今年6月开始,银监会出台多项政策强调控制表外业务风险,银行同业业务受诸多限制。然而从三季报数据来看,部分银行同业资产不降反升。比如中信银行,由于买入返售票据及证券增加,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达2713 亿,增幅为214.6%;而受益于信托受益权业务的增加,招商银行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达3089亿,增幅188.79%。
所谓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与金融机构(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返售给该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行为。
“比如说,某银行想向其大客户放贷,但由于授信额度或其他原因受限而放不出去,此时银行找到信托公司,成立一个单一信托向企业放贷。” 雷鹏说,“那单一信托放贷的钱由谁给?该银行就找到另外一家银行,让其买下这个信托。而第一家银行则向买信托的银行出具一份兜底函,信托到期后溢价买回信托收益权。”
据了解,在上述参与者的基础上,第一家银行可能拉入2―3个银行共同运作,结果就产生了第四方、乃至第五方的多边合作模式。
“不管是哪一种运作形式,都少不了银行的抽屉协议和信托的积极配合。”雷鹏对记者称,银行的抽屉协议一般只要分行同意就可以了,总行对分行的抽屉协议,一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拆短借长”
造成流动性风险
银行甲是融资项目的起点,有客户但没有足够的贷款额度,为维护客户关系,设计了这条曲折的融资链条。
“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一定的会计操作,将这些业务在资产方记录为同业资金运用科目,并不计入贷款,以此达到降低资本占用,不计提拨备的目的;在负债方记录为派生后的非金融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存款。”雷鹏表示,而过桥银行丙银行的作用是,将风险权重较高的信托受益权资产转化为“同业资产”,其风险资产权重因此降至25%甚至更低,资本占用下降75%。
而对于银行业监管机构来说,资本充足率指标的核心要义是银行要有充足的资本抵御风险,如果一个本该是100%风险资产权重的类信贷资产因为这样的腾挪而被计入同业资产,银行本身的信用风险敞口被大大低估。
“加之,表外融资很多并没有反映到业绩报告中,另外一些银行项目直接对应第三方理财机构,就更无从查验了。”国家开发银行审计举报办公室内部人士方威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一旦出了问题,银行、信托或其他参与通道业务机构都可以说风险不在自己那里,法律责任和实际的信贷关系难以厘清。”
截至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当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已突破5万亿元,在同业资产中平均占比为50.99%。
“最主要的风险在于买入返售业务占用资金周期较长,而银行为了追求高额收益往往以短期滚动资金进行买入返售业务,买入返售业务造成期限错配。银行一端做资产,另一端做负债,用长期资产匹配短期负债,累积的是流动性风险。”雷鹏称,而这样的体量造成期限错配是导致银行间市场6月钱荒的祸首之一。
监管或再出重拳
银行同业业务迅速积累的风险,早在2012年就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当时,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不规范的同业代付等业务展开整改;接着,2013年4月出台的“8号文”规范了理财产品,到5月出台的《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重点检查贴现资产和负债、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票据。
11月初,银监会召集主要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负责人开会,主要议题即为规范银行同业融资业务。
而据了解,如果“9号文”出台,将成为国内首个银行同业融资业务指导办法,将再次对银行非标资产打出监管重拳。
“‘9号文’多处规定的意图是还原‘类信贷业务’,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其真实风险。”发改委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吴维海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新政将迫使银行收缩同业资产扩张速度;部分同业激进的银行短期内按政策整改阵痛难免,但有利于同业业务“纯粹化”及银行长期结构调整和流动性风险管理。
“这项内容对于银行同业类信贷业务影响最大,几乎终结了类信贷业务伪装成同业项下买入返售金融或卖出回购资产的行为,不仅影响实际放贷银行的利息收入,也将缩减作为过桥银行的利差收入。”吴维海称。
“预计随后会根据银行同业业务的规范化进度以及规模增长速度,适时推出更细致和有针对性的政策。”吴维海表示,“而‘9号文’本身是提纲挈领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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