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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货"模式的保险产品有什么缺点?

2023-07-14 12:54:22 互联网 未知 保险

每天学习一点金融小知识,今天共同了解“保险+期货”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保险+期货”是一种农业风险管理的创新方式。对广大农民来说,虽然农产品经营面临较大的风险,但由于农民缺少专业的衍生品知识和经验,直接运用期货和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不太现实。而引入广大农民更为熟悉的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期货市场相结合,就可以同时发挥期货的专业套保优势以及保险行业的渠道优势,由此“保险+期货”方式应运而生。在我国,在多方共同积极探索下,该业务模式试点成效显著,显露出其成为农业经营者管理价格风险工具的强大生命力。

“保险+期货”的基本流程是:农业经营者或涉农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或收入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购买场外期权,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利用期货市场风险进行对冲,从而形成风险的逐级转移。

根据规避风险的不同类型,“保险+期货”的主要形式包括价格保护型“保险+期货”模式、收入保障性“保险+期货模式”、双向“保险+期货”模式等。

1、价格保护型“保险+期货”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帮助农户规避农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具体流程为:农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约定在收获季节如果农产品价格低于保险条款约定的最低价格,则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最低价格向农户赔付差价。保险公司再通过向期货公司支付一笔期权费买入场外看跌期权交易,将面临的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期货公司通常采取在场内复制对应的看跌期权或复制场外期权并在期货市场买卖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进行对冲操作来转移风险。

2、收入保障型“保险+期货”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户获得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收入。农户的收入不仅受农产品价格的影响,还要受农产品的产量变动的影响。具体做法是:农户向保险公司支付一笔保险费的同时获得一份收入保险,在收获季节,若农户的实际产值低于保险条款约定的目标产值从而导致收入减少,则保险公司向农户赔付收入差额。保险公司与用户签订保险合同后,要承担两种风险:

一是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保险公司通常按照传统模式向期货公司支付一笔期权费买入场外看跌期权,将自身承担的价格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期货公司收取保险公司的权利金后将保险公司转移过来的价格风险再通过对冲的方式转移至期货市场。

二是农产品产量减少的风险,保险公司则向其他一个或多个保险公司购买农作物产量保险,采取再保险方式将自身面临的潜在农作物产量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3、双向“保险+期货”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农户与农业企业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的情形,为农户和农业企业同时提供价格保险。具体操作是:当农户与农业企业签订收购合同后,农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价格保险,即在收货时,如果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会按照收购合同,农户只能以合同价将农产品出售给农业企业,此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价格上涨幅度对农户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而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造成对农户的巨额赔付,通常在设计保险产品时会设定最高赔付额。同时,农业企业为防止交付时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合同合同价格,会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价格保险,即在收货时,如果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其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价格,农业企业职能以合同价格购入农户的产品,但保险公司会根据价格下跌幅度对农业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

此时,保险公司面临农产品价格上涨和下跌的双重风险,保险公司通过向期货公司购买一份场外组合期权来规避双重价格风险。期货公司可在场外期权市场或期货市场采用复制期权的策略,通过动态调整复制头寸的数量保证自身所持有的期权头寸处于风险中性状态,达到风险对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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