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就“保险箱事件”发声:已造成项目损失6500万元,拟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本报记者 李贝贝 上海报道
日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信托”)与中梁地产、正荣集团两家民营房企因债务问题引起纠纷,并搬走三家共管保险柜一事备受关注。
5月19日,正荣地产通过旗下厦门市荣奔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荣奔置业”)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厦门信托系违反各方签署的《投后管理协议》,在正荣地产厦门区域公司办公室搬迁期间,未经允许,擅自搬走保险柜(有监控视频为证),“我司拟对参与人员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在提供的情况说明中,荣奔置业指出, “正荣方多次与厦门信托沟通尽快配合办理预售许可证申请手续,但厦门信托一直未配合,干扰项目未能开盘。”荣奔置业称,由于厦门信托“单方恶意阻碍项目预售取证”,致使项目无法销售和回款,造成高达6500万余元的损失,目前就项目开发停滞造成的损失,股东双方已经就此提起诉讼,并已获法院受理。
合作纠葛长达一年之久
结合正荣方面提供的情况说明来看,事件各方积怨已久。
据悉,三方的纠纷始于厦门一宗地块的合作开发:2023年5月13日,厦门首轮集中供地,正荣中梁联合体拿下集美J2023P03地块,溢价率高达49.21%,楼面价达31470元/平米。之后,中梁、正荣进行合作开发,楼盘案名定为“中梁·正荣天著润宸”,实际操盘并表方为正荣。
拿地3个月后(2023年8月),项目找来当地国企厦门信托配资,金额4.5亿元,贷款期限为2023年8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到2023年12月,中梁·正荣天著润宸项目已顺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投入开发建设资金已达到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工程形象进度达到相关标准,具备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
2023年2月,该项目计划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并进行开盘,及时回笼资金,按约定归还贷款。荣奔置业表示,彼时,正荣及中梁双方正遭到信用评级下调影响,加上市场不利的传言,正荣股债出现双双震荡下挫,不过尚未实质性违约,厦门信托却以此为由停止项目用印,反而要求中梁和正荣质押所持项目股权,并由厦门信托出面寻找正荣方股权接收方。
情况说明显示,2023年3月4日及4月9日,正荣、中梁将股权质押至厦门信托。同年3月29日,在正荣、中梁、厦门信托首次三方会议上,正荣方明确不愿意低价转让股权,厦门信托则抛出国企“贴牌代建”方案(股权由厦信代持,国企贴牌,价格32000元/平米)。
2023年4月1日,厦门信托明确表示双方股东触发违约条款,要求提前回购。中梁与正荣方则正式发函要求开盘,但是厦门信托未理会,并正式发函至项目公司要求股权回购。厦门信托坚持要求股权代持及建发代建方案,中梁与厦信持续沟通代建定价,整盘价格提至38000/平米均价,可适当“低开高走”。
不过,因厦门信托要实质剥离正荣与中梁项目实控权与经营权,且建发代建费率过高、无兜底约束条件,中梁与正荣双方均未同意。据公开报道,建发给出一版方案:如果项目要卖到3.5万元/平方米以上,需要按照溢价部分的30%来进行抽成,此外还要收取2.5%管理费+2.5%营销费+1%分销费。
“持续至今,双方过程中多次开庭、线下多轮和解谈判,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荣奔置业方面表示。而在长达近半年(2023年2月—7月)的沟通过程中,项目的工程进度并未停止,资金仍在持续投入。2023年下半年,因多轮沟通无果,中梁·正荣天著润宸项目迟迟未能开盘,迫于资金压力,项目工程、物业及销售团队均已撤场,项目售楼部至今已接近一年时间未使用及保养,造成了极大的不必要损坏。
“从2023年2月份项目首次沟通申请预售开盘,至2023年4月份整整一年多的沟通时间中,项目额外增加的利息支出、工程资金投入、现金流损失等已经高达6500余万元。”据悉,就项目开发停滞造成的损失,股东双方已经就此提起诉讼,并已获法院受理。
同时,对于厦门信托认为的中梁·正荣天著润宸项目无法正常运转、还清贷款情况,荣奔置业也直言“根本毫无根据”。该公司举例说,中梁·正荣天著润宸直线距离不到800米的一个项目同为正荣旗下的合作项目,却以超38500元/平米的均价实现了年销300多套、超10个亿的销售额,且整个集美市场也一直处于岛外最火热的市场状态。
事件仍处于僵局之中
对“保险箱事件”始末作出说明的同时,荣奔置业强调,厦门信托系违反各方签署的《投后管理协议》,在正荣地产厦门区域公司办公室搬迁期间,未经允许,擅自搬走保险柜(有监控视频为证),“对此,我司拟对参与人员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5月18日,厦门信托在微信公号发文,直言“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在对方违约在先情况下,我司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厦门信托表示,目前保险柜安全存放于公司办公场所,原有封条保持完整,处于7×24小时视频监控中,公司仍将严格依照协议约定,共同保管印章和银行账户材料。
对于厦门信托的说法,荣奔置业认为,保险柜及保险柜内相关物品的管理,首先应当遵循各方此前签署的《投后管理协议》,而非其他。
荣奔置业强调:“厦门信托有限公司声称其有权搬走保险柜并无依据。同时,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声称将保险柜搬至其公司进行’共管’,实际情况是目前保险柜系其单方保管,荣奔置业并未知晓保险柜存放于何处,更无任何监控、监管途径(保险柜原存放于正荣方处时,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可通过远程视频监控),违背各方共管约定。”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院长张波向记者表示,从发生的纠纷来看,核心点还是对于资金问题意见出现相左:“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按协议拿回相应的资金和收益是最为核心的,而对于房企来说,推动项目快速上市销售,加快回款,才是最重要的。”
张波进一步表示,“保交楼”是房企的责任,金融机构并不是第一责任主体,为了完成 “保交楼”的重要任务,房企和金融机构可以在资金层面进行更为灵活调度,不然很难做好。
“因此,金融机构和房企的信任机制建立,双方需要达成更高维度的共识,而非只聚焦合作项目本身,将双方期许拉平。”在张波看来,“保交楼”的任务是高于金融机构和房企自身利益的,因此在充分做好“保交楼”工作的基础上,既要对金融机构的利益进行保护,也要兼顾房企的可持续发展。
截至记者发稿,双方各执一词,事件仍未出现实质性进展。厦门信托向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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