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研究
一、国外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概况
西方国家对保险资金具体的投资渠道限制较少。监管机构重点关注偿付能力和信息披露两个方面。即以偿付能力为核心,从整体上,而不是资金运用这个局部,看待和监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在存在上述共性的同时,西方国家在具体资金运用范围和比例监管上也存在差异。就境外投资而言,英国、法国、日本没有具体比例的限制,美国、中国台湾分别将这一项的投资比例限定为10%-45%不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限制逐步减少。
以日本为例。1980年以后,保险监管机构对境外投资规定进行了多次调整。1980年,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外国有价证券,同时规定投资境外有价证券的数额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1986年进一步将上述限制放宽到30%并允许保险公司持有境外金融期货;到了2012年,则又将境外投资的比例限制全面放开。
从市场运行层面来看,英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保险公司都持有较大比例的境外资产。2012 年底英国非寿险业和我国台湾寿险业均高于40%,英国寿险业超过25%,日本保险业和我国台湾非寿险业在10%-20%之间。
二、我国保险资金“出海”的基本情况
中国保险资金海外投资政策的开放始于2004年,经历了仅能通过外汇资金进行投资到可以运用人民币资金购汇投资两个阶段。
尽管政策在逐步放开,但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对境外投资的限制还是比较严格的。中国对保险资金海外投资的比例上限设定为15%,且境内受托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仅限于投资香港市场,而西方国家对境外投资基本上没有地域限制。
从实践层面来看,尽管保监会将境外投资的比例上限设置为总资产的15%,但国内保险公司境外投资比例只有1%左右,远没有用足。且国内保险业境外投资主要集中于香港市场,投资方向集中在港股、定期存款和货币资金等资产上。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末,港币资产976.7亿港币,占境外投资的81.8%,其中港股574.5亿港币,占港币资产的58.8%。从某种程度上讲,境外投资中的绝大部分投资于“中国概念”资产,并没有真正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随着2012年保险资金境外不动产投资政策的放开,近期保险公司开始试水海外房地产市场。2013年7月,平安保险集团购入伦敦劳埃德大厦;2014 年6 月,中国人寿购得伦敦金丝雀码头10 Upper Bank Street 大楼;2014 年10 月,安邦保险收购了美国纽约华尔道夫酒店大楼。预计今后险资大规模出海事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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