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专题报告:中国人身险产品变迁史与未来展望 教育基金保险属于什么保险类型的保险产品
(报告出品方/作者:海通证券,孙婷、曹锟)
1. 人身险险种分类
人身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商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原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按保障责 任类型划分,人身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按产品设计 形态划分,人身险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
1.1 按保障责任分类:寿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年金险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其中: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 险、两全保险等。1)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 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2)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 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保险期间不同。3)两全 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 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分为 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1)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 约定的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2)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 疗行为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 障的健康保险。3)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 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 供保障的健康保险。4)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 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 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 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其中,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 金保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1.2 按设计类型分类: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
人身保险的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1)普通型人 身保险又称传统险,是指无论保险公司经营情况如何,保险利益、保费在投保时刻就已 经确定的人身保险。2)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评估假设的盈余部 分,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3)投资连结险是指具有保险保 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而不保证最低收益的人身保险。4) 万能险是指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单独保单账户,且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 证的人身保险。5)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属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是在普通寿险产 品仅提供保险功能的基础上衍生而来,兼具保险功能和投资功能。
2. 国内主流人身险产品变迁历史
2.1 40 年间我国人身险产品形式经历多次演变,从单一保障到多元保障+ 长期储蓄
我国人身险主流产品从保障型的传统寿险演化为具备理财功能的投资型寿险及其 他多元保障型产品,从单一死亡风险保障到多元风险覆盖。1)自 1980 年恢复保险业以 来,我国人身险业产品从保障程度较低的简易人身险逐渐拓展为保障程度更高的定期寿 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2)1999 年后,为应对利差损及满足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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