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如何参与PPP项目? 有哪些相关建议? 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吗
一、热点关注刘飞(法律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保险资金如何参与 PPP 项目?有哪些相关建议?二、交流实录杨捷(政策类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 PPP 项目的方式。一是以股权投入的方式参与 PPP 项目,保险机构通过与其他社会资本方组成联合体,由保险机构负责项目投融资,其他社会资本负责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二是以债权方式参与 PPP 项目, 即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或与金融机构联合投入等方式,为PPP 项目提供融资。三是与产业资本方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产业基金以股权投入方式参与PPP 项目,其中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计划进入产业基金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产业资本方则作为产业基金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四是作为风险管理者参与 PPP 项目,如通过推广建工险、企财险、责任险、意外险等险种的方式,降低 PPP 各方风险, 提升项目信用等级,降低 PPP 项目的融资成本。关于保险资金参与 PPP 项目的建议。一是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我国关于保险资金投资 PPP 项目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满足《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41 号) 的要求。二是确保风险可控。保险资金投资 PPP 项目的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等。在应用保险资金参与PPP 项目时应采取措施有效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保险资金运用 PPP 模式投资基础设施把好风控关。三是加强项目推介。现阶段我国保险资金用于 PPP 项目的实践较少,对于有投资意愿的保险资金或具备优质资源的项目,还存在信息封闭或不对称等缺陷,建议通过投资洽谈会、座谈交流会、考察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项目推介, 促进保险资金参与 PPP 项目合作。王勇(咨询类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保险资金如何参与 PPP 项目。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的优势,与PPP 项目运作模式十分切合,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多种方式参与 PPP 项目建设及运维,实现政、社、保多方共赢。保监发 41 号文指出保险资金参与 PPP 项目的渠道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向与政府方签订 PPP 项目合同的项目公司提供融资,
投资符合规定的 PPP 项目”,投资方式包括股权、债权、股债结合等方式。关于对PPP 项目股权投资。一是直接投资股权。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及能源企业、 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主要形式: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PPP 项目股权投资,作为独立社会资本参与 PPP 项目股权投资(即控股股东,受《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限制)以及购买并拟长期持有PPP 上市公司股票等投资。保险公司对 PPP 项目股权的直接投资形式在保监发 41 号文中没有提及,作为参与PPP 项目的渠道是否合规,应结合项目与具体政策实施。二是间接投资股权。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的行为。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PPP 基金或地方政府 PPP 引导基金)和以上股权投资基金为投资标的的母基金。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不得实际控制该基金的管理运营,或者不得持有该基金的普通合伙权益。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股权基金、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
设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工程。鼓励保险资金参股政府出资发起设立的各类投资基金。积极发挥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作用,动员保险资金积极参与国家三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实施。三是股权投资资金来源的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购置自用不动产、开展上市公司收购或者从事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对于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运用资本金,其他直接投资股权,可以运用资本金或者与投资资产期限相匹配的责任准备金。间接投资股权, 可以运用资本金和保险产品的责任准备金,人寿保险公司运用万能、分红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资金,财产保险公司运用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金,应当满足产品特性和投资方案的要求。另外,不得运用借贷、发债、回购、拆借等方式筹措的资金投资企业股权,中国保监会对发债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提供债权融资。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间接对PPP 项目提供债权融资。主要方式包括保险资金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团贷款、购买债券(PPP 项目收益债或专项债)、以及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另外,关于股债结合方式投融资。主要采用股权投资、债权融资组合方式对 PPP 项目进行投融资。
关于保险资金参与 PPP 项目相关建议。对保险资金方的建议。一是建议履行法律法规各项规定,依法使用保险资金。 二是建议做好项目风险防范,建立项目评审、投资决策及应急机制。三是建议加强投资监督管理,履行申请核准、报告、 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建议储备专业人才或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对社会资本方的建议。一是建议 PPP 项目主要社会资本方为行业龙头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 AA+,最近两年在境内市场公开发行过债券。二是建议社会资本方具有丰富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并能从 PPP 项目取得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且社会效益良好。对 PPP 项目(合同)的建议。一是建议PPP 项目运作程序合规,相关 PPP 项目合同规范有效。二是建议建立明确可行、合法合规的退出机制。三是建议投资协议明确约定,在投资计划存续期间主要社会资本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须取得投资计划受托人书面同意。赵仕坤(咨询类 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保险资金的特点及投资原则来看,保险资金与 PPP 项目天然契合,鼓励保险资金参与 PPP 项目意义重大。一是 PPP 项目合作周期普遍较长,占用资金大,同保险资金投资期限要求相匹配。二是 PPP 项目以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项目为主,按既定合同在充分考虑绩效管理的前提下给予投资人一定回报,这与保险资金偏好低风险,要求稳定的投资回
报相一致。三是现有保险资金体量大,具有充分的投资空间。 根据银保监会公开数据,截止 2023 年 6 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 17.4 万亿,为其参与 PPP 项目提供了可能。根据保监发 41 号文,保险资金可通过采取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可行方式投资 PPP 项目,即保险资金进入 PPP 领域的途径包括:设立债权投资计划,设立股权投资计划,设立资产支持计划,成立 PPP 产业基金,借助信托通道投资于PPP 项目,同股同权直接入股 PPP 项目。PPP 项目融资需求主要分为资本金融资和项目贷款两部分,根据现有 PPP 项目落地情况,相较于项目贷款,资本金融资是项目难以落地的主要原因。债权投资及资产支持计划本质上是债务资本,若保险资金意在PPP 项目资本金,通过真股权或基金模式进入更为合适,可在很大程度上杜绝项目的不合规性,避免明股实债。鉴于保险资金参与PPP 项目,可突破 PPP 项目融资瓶颈, 为PPP 项目增加稳健的投资来源,谨对保险资金顺利进入PPP 项目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财政部门应协调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政策,明确保险资金参与 PPP 项目的方式、流程及对参与方的监管要求,引导保险资金合法合规地参与PPP 项目。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各方,包括政府方、建设方、运营方及保险资金提供方等各方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项目利益分享机制,明确各方的权责利,保证
项目的合规推进。同时,项目公司应完善内控制度与风险预 警制度,建立外部专家风险评估机制,充分揭示、披露和监测投资风险,控制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及时规避不合规操作,避免形成政府兜底承诺、明股实债等隐性债务。三是完 善保险资金退出机制,建立 PPP 项目二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流程及方式,为保险资金提供畅通的退出渠道,明确退出路径,解决保险资金参与 PPP 项目的后顾之忧,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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