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与法律 保险理财属于个人财产吗知乎文章内容
前几天接受Z姐姐的咨询:“我有两份保险想退了,退的钱转到母亲的账户,这样是不是离婚就分不走了?”
我:“这份保单是谁给谁买的?”
Z姐姐:“我给他买的,我有权退保吧?”(这里因为心存怨气,没有称呼他为老公。)
我:“有权退保,保单什么时候买的?用的婚前储蓄还是婚后所得买的呢?而且保单成立时间短的话,退保的现金价值会少于已交保费,您要承担一些退保损失。”
Z姐姐:“2012年买的存钱那种,买保险的钱是我挣的钱。我打客服电话问了,现在退的钱跟交的保费差不多,不赔不赚。”
我:“他是被保险人,肯定知道有这份保单呀。”
Z姐姐:“对,知道。”
我:“既然知道,如果诉讼就有可能被举证,我建议您不要退。即使退了,也不要转到您母亲的账户,这样有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嫌疑,不利于离婚诉讼……”
沟通中我了解到,Z姐姐是家中的收入主要来源,老公有家暴,且有出轨行为。这让她痛苦万分。她想退掉保单保护自己的财产在情理之中,但从法律角度看确实有转移共同财产的嫌疑。最好的办法是保留保单,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起诉离婚。这样自己才能尽可能因为对方家暴和出轨,多分一些财产。如今,此类纠纷很多,婚姻中的保单到底属于谁,真的值得好好讨论一下…
任何财产的归属都可以约定《婚姻法》第十九条有着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及《婚内财产约定》约定双方各种财产及债务的归属,这是最直接的方法。婚前或婚后签订的财产协议,如果在离婚时产生分歧,按协议执行,除非再协商签订《离婚财产协议》。如:《婚内财产约定》明确保单归妻子一人所有,婚后妻子私自退保,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中国又有多少夫妻签署过类似协议呢?即使想签也不好意思提出来,觉得太伤感情。用协议的方式把财产分清楚的方法,确实很难在中国普遍推行。
没有签署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会按法律来判断从法律角度看,保单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交保费的时间”和“交保费用的什么钱”。如果结婚前就买了这份保险,且交完所有保费,这份保险就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结婚前就买了这份保险,交费延续到了婚后,婚后的保费也是用个人财产交的,这张保单也属于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买的保单属于个人,不会被分割。
《婚姻法》在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交费延续到了婚后,交费用的钱是共同财产,婚后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发生风险,就要被分割。分割的方式是退掉共同的那部分,把现金价值各分一半;也可以保留保单,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对应的现金。——用共同财产买的保单属于共同财产,婚姻破裂要分割。
《婚姻法》在第17条规定了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了如下三种: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这其中的1、3款具有争议
第1款:保险的收益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对于收益有这样的解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财产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其他增值属于共同财产。保单产生的红利属于什么呢?我们就要看看孳息、自然增值是什么。
孳息: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如:植物结出的果实;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等
增值有自然增值与主动增值,自然增值是该增值发生的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无关。主动增值是由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投入、投资及管理相关,包括经营企业、股权投资等。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单产生的红利不需要主动经营,类似股权分红,笔者的观点是应属于法定孳息,因此婚后产生的保单红利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3款:所有的养老保险都属于共同财产吗?
举个例子:父母在孩子婚前给孩子买的商业养老保险,怎么认定?有两方观点:一方认为从财产归属角度看,保单是婚前买的,钱也是父母出的,保单是投保人的金融资产,如果附加了万能账户,年金亦为投保人的资产。且保单视为类单独赠与合同,属于投保人(父亲)对被保险人(女儿)的单独赠与。属于婚前财产,因此该保单应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认为司法解释规定养老保险金属于共同财产。争议由此而来。
笔者的观点是一事一议,司法解释能够把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放在一起,就说明这里提到的养老保险金属于维持基本生活必须的养老费用,而不是追求更高生活品质的养老费用。因此父母给孩子买的养老保险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要看他们二人是否有其他养老金储备,如社保养老金、企业养老年金、银行长期储蓄等。当然,具有养老功能的非养老保险(如两全保险、高现价终身寿险),如果分割时不影响基本生活,被视为个人财产的概率较大。法院判决时不仅仅依据这一条判决,要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庭审发言、是否转移财产、保单财产占比等等考虑。
还有一些特定情况:1、婚内把共同财产转给母亲,让母亲作为投保人给自己买的保单属于谁?
主要看是否有转账记录和对方是否发现,没发现就类似自己的“小金库/私房钱”,属于个人。因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公示财产,没有公示的需要对方举证(举证要提交保单基本信息:如保险公司、保单号),对方不知道的保单肯定不可能举证,因此无法分割。但是,一旦被发现,就要被强制分割,而且有转移共同财产的嫌疑。这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利,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千万不要这么干。
2、父母出资给孩子买的保单,孩子作为投保人。
保费是老爸给女儿的,女儿自己作为投、被保险人,如果投保时同时签订保费单独赠与协议,保单在女儿离婚时也不会被分割。如果没有签署相关协议,法院就优先推定这笔赠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保单属于孩子夫妻共同财产。
3、婚内给孩子买的保单离婚时归孩子吗?
很多人离婚前会紧急拿大笔资金给孩子买保险,因为是双方共同的孩子,离婚时一般不会计较,这笔共同财产就会顺利变成孩子的财产,那么如果一方提起分割保单,给孩子买的保单是否分割有两种观点:
• 有的法院认为,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保单,应视为共同财产,无论受益人是谁,离婚时都要分割。
• 有的法院认为(浙江省高院审理此类案件的一般原则):给共同的子女购买的保单,优先认定为夫妻双方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分割这张保单。但如果保单金额巨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比较大,特别是孩子当时已经成年,就不会一定认定为赠与,这类情况会一事一议。
4、丈夫给妻子投保,受益人是自己,离婚后妻子身故,是否能领取理赔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第三款有这样的规定: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因此,离婚后,受益人关系发生变化,法律认定是未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的身故金视为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总之,保险是财富配置的其中一个工具,法律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个方法。保险与法律都不是转移财产的工具,它们保护着婚姻的稳固和平等,让生活更美好。如果一方有侵犯另一方利益的情况,法律一定保护受到损害的一方。保单到底归谁所有?我们总结一句话:“婚前归婚前,婚后归婚后,一切可约定,纠纷有法依。”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