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保险业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保险及其它的股票太垃圾
作者 郭金龙 朱晶晶
编者按:郭金龙,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为金融与保险。主持和参加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中国社科院重大课题、中国保监会委托课题、国家部委及各级政府委托课题、国外合作课题、企业委托课题等共50多项。在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译著、合著等著作十多部。
正文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1978年,我国经济总量仅占世界经济总量的2.3%,如今,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世界第一大贸易体。2017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59660元人民币(近8800美元),已经跻身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
2018年是我国保险业恢复国内业务的第三十九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79年,我国保险市场上仅有一家国有保险公司,年保费收入仅有4.6亿元人民币。在过去的将近40年的时间里,保险业迅猛发展,如今,国内保险公司数目已经超过200家,2017年末全行业保费规模超过3.6万亿元人民币,赔款和给付支出1.1万亿元人民币,保险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支柱,承担风险分散和保障职能;2017年末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近15万亿元人民币,保险机构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也是全球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之一,为全球保险业的发展注入活力。
毋庸置疑,我国保险行业在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中,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显著的风险,有的甚至可能会引发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对这些风险的处置和应对的过程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出现风险、应对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正是行业和监管部门一起“摸着石头过河”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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