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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保险金融扶贫

2023-09-06 08:41:52 互联网 未知 保险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公开事项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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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3-04-17

制发日期

2023-04-17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决策部署,中国银保监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围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任务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从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质效、强化监管引领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五项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银行业保险业要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优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各环节金融供给,积极服务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探索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有效模式,强化对种业、农业科技和农机装备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积极投入乡村产业振兴,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综合平衡融资模式,持续改善农民工等新市民群体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机构服务体系,深化银行机构内部专营机制建设,加大涉农金融内部资源倾斜力度。针对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首贷、信用贷以及中长期贷款,提升涉农金融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强涉农信贷的贷后管理,防范涉农信用风险,避免过度授信、违规收费等行为,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拓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业务覆盖面,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研发符合农民需求特点的人身险产品。提升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效率,努力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

《通知》要求持续加强监管考核引领,稳定增加涉农信贷投入。明确了涉农信贷、县域金融服务、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脱贫地区金融供给、粮食重点领域信贷等考核监测目标。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做好监测考核工作,优化涉农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推进涉农信用信息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加强试点探索和示范引领。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3〕35号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2023年,银行业保险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

(一)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优先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金融投入,重点支持三大主粮、大豆油料和“菜篮子”产品生产,积极服务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助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强多方联动,探索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有效模式。强化对种业振兴、农业科技和农机装备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

(二)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对有劳动能力、有金融需求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及时开展金融帮扶。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发展的金融支持。围绕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着力做好金融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消费帮扶、人才培训等综合性帮扶,切实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以乡镇为单位落实主责任银行制度,努力做到“应贷尽贷”,精准用于贷款户自主生产经营,坚决纠正“户贷企用”等违规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做好到期贷款清收工作,切实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三)积极投入乡村产业振兴。发挥金融资源引导作用,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升级,大力支持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特别是脱贫群众增收致富。重点支持地区主导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农村电商、文旅休闲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支持各类农业园区建设,逐步构建以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的乡村产业发展模式。支持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

(四)创新支持和美乡村建设。探索金融支持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推动地方政府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综合平衡融资模式,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及时宣传推广成熟融资模式和典型案例。稳步加大对乡村道路交通、医疗养老、教育培训、物流通信、供水供电、清洁能源、人居环境改造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金融支持,促进乡村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金融支持方式,深入服务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支持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

(五)持续改善新市民金融服务。丰富农民工等新市民群体的专属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手续流程,依法合规对新市民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利用,适当降低服务准入门槛,重点为新市民就业创业、住房消费、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提供金融支持。优化乡村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进城农民及农村居民对住房、汽车、家电、文旅等方面的消费需求。扎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信贷服务质效,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助尽助”。

二、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

(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机构服务体系,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发挥供应链金融作用,支持农业产业链各经营主体,重点拓展“首贷户”,将自身县域存贷比提升至合理水平;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专注贷款主业、专注服务当地、专注支农支小。各银行要深化内部专营机制建设,保持涉农信贷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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