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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的介绍以及为什么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以科创板为例)

2023-07-14 23:35:14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大宗交易的介绍以及为什么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以科创板为例)

牛牛是一家沪市A股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东,由于公司内部权利转移等原因,他需要大规模减持公司股票。此时他找到花花咨询,怎样减持才能够达到高效率、低成本。

花花长期在从事相关工作,于是从专业的角度为牛牛分析了现在的情况。

花花:“笨牛牛,我建议你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

牛牛: “什么是大宗交易呢?”

花花:“大宗交易就是进行一笔达到最低限额的大数量大金额的买卖申报,它介于竞价交易与协议转让之间。”

牛牛:“那我为什么要选择大宗交易减持呢?”

花花:“大宗交易减持的好处可多了!首先,你这次需要转让的股份数量较大,通过大宗交易你只需要进行一笔申报就可以完成交易。这样是不是比竞价减持更加方便效率更高呢?第二,你和买方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协商确定价格,具体定多少你们开心就好,不用担心竞价交易中未知的情况,灵活性也会更高。第三,你想想啊,如果你选择在二级市场竞价减持,如此大数额的股票抛售,想要公司股票跌停还不是小意思?你转了倒是事不关己,其他的股东呢?他们也会因此利益受损,或者引起不必要的猜测与恐慌。我要是你们公司的高管都会把你记在小本本上记恨上了!最后啊,相比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成本更低。大宗交易有一定的政策优惠手续费低于二级市场竞价减持近30%,税率上也有所优惠。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与买方商量好定价交易,达到定价避税的效果。”

牛牛:“好滴!我这就去办。”

花花:“现在还不是大宗交易的时间哦,科创板接受大宗交易的申报的时间是9:30-11:30以及13:00-15:30。”

牛牛:“嗯嗯,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花花:“就知道你会问,这不给你整理出来啦,自己慢慢看叭。”

使用大宗交易进行减持的优势:

1. 效率高: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能够进行连续大批减持;

2. 灵活性高:定价由买卖双方共同确定,方便灵活;

3. 影响小:不计入指数计算,对二级市场价格影响小,不给其他股东带来不必要的猜测与恐慌;

4. 成本低:政策优惠,手续费与税率低于二级市场竞价减持。

大宗交易相关知识

1. 大宗交易的定义:

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2. 大宗交易最低限额的界定:

(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美元;

(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四)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 申报

3.1上交所接受的大宗交易申报与时间

申报类型:

(一) 意向申报;

(二) 成交申报;

(三) 固定价格申报;(不适用于科创板)

(四) 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大宗交易申报。

申报时间:

9:30至11:30、13:00至15:30

每个交易日9:30至15:3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当日进行清算交收。

每个交易日16:00至17:0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次一交易日进行清算交收。

3.2 意向申报

3.2.1 意向申报内容:

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等。

3.2.2 对不明确情况的处理: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

3.2.3 当意向申报被会员接受(包括其他会员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进行成交申报。

3.3 成交申报

3.3.1成交申报定义:买卖双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应当委托会员通过交易业务单元向本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

3.3.2成交申报指令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证券账号;

(三)买卖方向;

(四)成交价格;

(五)成交数量;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注意:成交申报的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除上交所另有规定外,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成交结果一经确认,不得撤销或变更。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3.4 价格跌涨幅对成交申报价格的影响

有价格涨跌幅证券的成交申报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成交申报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格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格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每个交易日16:00至17:00接受的申报,适用于当日其他交易时段接受的涨跌幅价格。

4. 会员于大宗交易的责任与义务

4.1 会员应当保证大宗交易参与者实际拥有与其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者资金。

持有或者租用本所交易业务单元的机构参与大宗交易,应当通过持有或者租用的交易业务单元提出申报,并确保拥有与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者资金。

4.2 本所债券大宗交易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

经本所认可的会员,可以担任一级交易商,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债券双边报价业务。

5. 上交所于大宗交易

5.1大宗交易不纳入上交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

5.2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本交易所网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

(一)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量、成交价格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

(二)债券和债券回购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

(三)单只证券的固定价格申报的成交量、成交金额,及该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和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6. 披露

大宗交易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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