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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禁即入!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023-07-15 06:31:27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非禁即入!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国家发改委就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非禁即入

来源:新华社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5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推动相关审批体制、投资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此前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4项。分别是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投资和禁止新建的项目,以及“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涉及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中的18个行业128个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6项,信用惩戒等其他事项3项。对于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2016年3月,我国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形成了2018年版负面清单。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说明

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包含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

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针对非投资经营活动的管理措施、准入后管理措施、备案类管理措施(含注册、登记)、职业资格类管理措施、只针对境外市场主体的管理措施以及针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定地理区域、空间的管理措施等不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其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在清单附件1中列出,以便市场主体参考。

三、列入清单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地方性法规设定,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个别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且确需暂时列入清单的管理措施,应尽快完善立法程序,并以加★形式在清单中标明。

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直接衔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最新版。其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管理措施有调整,在清单附件2中列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直接在清单中列出。地方对两个目录有细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因特殊原因需采取临时性准入管理措施的,经国务院同意,可实时列入清单。

六、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多边条约、与港澳台地区达成的相关安排等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跨界河流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和水电站、跨境电网工程、跨境输气管网等跨境事项,应征求外事部门意见。

七、为保护公共道德,维护公共利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文化领域和与文化相关新产业的市场准入政策调整和规制的责任。

八、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直接列出的地方对市场准入事项的具体实施性措施且法律依据充分的,按其规定执行。

九、本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解释。

三、准入禁止类事项

一、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二、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

三、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 “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 司、相互保险组织)”“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 ”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 “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 (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 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四、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中的有关禁止类措施: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禁止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物品信息及建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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