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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与其他资管机构的优劣对比

2023-07-17 15:24:24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券商与其他资管机构的优劣对比

    编者提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在经过了10余年发展之后,形成了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信托和银行理财等多类别投资管理机构激烈竞争的局面。和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比,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哪些方面的优势和劣势?证券业资产管理领域的创新方向在哪里?

从宏观经济、政策及投资方式等多方面来看,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正由“萌芽期”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最近10年,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城镇化速度迅速加快以及国民收入不断提高。在此环境之下,居民投资意识不断增强,投资需求日益扩大,为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环境。

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行业主体众多,发展形态各异。国内公募基金在爆发式增长后逐渐进入低速徘徊期,在近年来基金行业整体净值缩水的情况下,基金公司正在努力寻找突破口,以期撼动银行业在客户资源方面的独大地位。与此同时,信托公司灵活的投资渠道使其在资产管理机构的竞争中同样占有一席之地。相比之下,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券商资管”)的发展徘徊不前,如何利用综合性金融平台的优势形成差异化的产品线已成为各券商资管共同思考的问题。

由于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其中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受到不同监管部门和不同法律、法规的约束,因而各资产管理机构在产品设计、成立方式、投资范围以及销售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我国资产管理机构概况

券商资产管理部门――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基本属于先发展后规制,先混乱后有序。2003年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界定了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类型,并对各种业务的操作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防火墙、业务制度进行约束与管理,目前券商资产管理部门作为证券公司一个独立的买方业务部门在国内资产管理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虽然经过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相对较快的增长,受托资金规模达到了约2819亿元,但仅相当于公募基金约1/10,在整个资产管理市场上的影响力微弱。

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11月4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的发起、管理、托管以及信息披露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为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基金行业的发展拉开了序幕。经过十几年的时间公募基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经历了股票市场的“牛熊交替”后资产净值稳定在2.5万亿元左右。基金业的销售渠道因长期被银行垄断,致使基金业对银行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由此给基金业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制约。随着专户与一对多等类私募理财业务的推出,基金的创新发展有了新的突破口。

商业银行――与保险、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起步相对较晚。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的重要内容,通过银行理财产品,银行既留住了客户,又创造了效益。银行理财产品以其流动性好、收益稳定、安全性高的特点吸引了大量个人投资者。截止到2011年年底,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全年已突破两万款,总规模达近17亿元。

信托公司――信托以其在投资范围广泛、制度灵活等优势,吸引了大批高净值客户,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一股新生力量信。信托公司目前的赢利模式以渠道提供商为主,在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依赖同银行、保险、券商等其他金融机构及投资顾问的合作。但是,目前一些领先的信托公司已经开始着力建立自己独立的财富管理能力。信托业在2010年和2011年飞速发展,截止到2012年第一季度末,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5万亿元。

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产品优劣势分析

投资范围存在差异:由于所受监管的不同,各资产管理机构在投资范围上有较大差异(如表1所示)。

信托资金能够自由地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进行投资,如进行房地产、基础设施、环保、企业改制等众多领域投资,没有任何政策障碍。信托产品是投资领域最为广泛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包括打新股产品、债券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托类理财产品、QDII理财产品。近年来,商业银行利用自身平台优势所推出的另类投资理财产品,给银行理财市场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投资领域。目前,较受关注的投资品包括红酒、白酒、普洱茶和艺术品等。

券商集合计划可以分为限定性集合理财和非限定性集合理财。限定性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有严格的限制,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如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非限定性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则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一般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等高风险、高收益产品。

基金产品的投资方向同券商集合计划类似。近年来,基金产品主要集中在产品的可交易、可分离以及投资范围、投资主题方面的创新,再加上基金产品所特有的申赎灵活、购买方便、参与门槛低等特点,已经成为了我国居民重要的理财工具。

综合比较各类理财产品,可以发现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最广,而银行理财产品具备“资金池”的优势。相比之下,券商理财和公募基金受限颇多。

监管及产品成立方式:目前我国对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仍采用“机构监管”原则,也就是对于不同的资产管理机构其监管者与监管依据也不尽相同。这同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功能监管”原则有较大的差异。我国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管者与监管法规具体如表2所示。

从产品的成立方式上来看,目前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均采用的是备案制,成立方便快捷。而公募基金和券商的集合理财采用的是审批制,审批流程长,产品时效性不足。总体来看,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管环境相比,券商资管还具有监管法规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风格偏紧的问题。

运作规范及申购起点不同:首先,按照基金法的要求,公募基金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良好的监管体系。得益于基金行业透明、公开的监管体系,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程度较高、社会公信力较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与投资型保险产品由于起步较晚,在信息披露和监管上还没有健全的规范。券商集合理财计划虽然属于“半私募”产品,但在运作方式,风控流程以及信息披露方面均参照了公募基金的模式。受制于无法公开宣传,集合计划在社会影响力与认知度方面难以同公募基金相比。

其次,除了保本基金之外,公募基金不能以任何形式承诺客户的本金安全性与收益性。根据监管方的要求,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除了券商可以通过小部分自有资金参与的方式与客户共同承担损失之外,也不能做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收益的保证。相比之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三类:保本型、保证收益型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另外,目前信托产品也可通过结构化产品设计或融资方抵押承诺来实现收益保证。

最后,公募基金的申购起点一般都在1000元左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投资连结保险的起购点较高,一般超过10000元;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资金起点分别是5万元和10万元,小集合的起点是100万元;信托产品的起购点较高,一般为100万元。尽管投资范围类似,但券商资管产品与基金相比仍有不少额外的限制。

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在经过了10余年发展之后形成了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信托和银行理财等多类别投资管理机构激烈竞争的局面。由于中国财富管理市场蕴涵着的巨大潜力尚未被充分挖掘,可以预见未来中国资产管理市场将迎来更加快速和多样化的发展。

然而,从各资产管理机构的现状及特征来看,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借助渠道、客户和商业模式优势,在资产管理行业中占有优势地位。而券商资管目前产品形式、投资范围、成立方式、销售等各方面的规定较为严格,一旦原有限制松绑,将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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