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财经>正文

石家庄通报10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其中1人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2023-07-17 16:09:36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石家庄通报10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其中1人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今天,石家庄市通报10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五

以“直接借贷”名义非法集资案

张某某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打好“三场硬仗”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肃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清除了一批阻碍省会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为促进金融环境不断优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攻坚战成果,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办理的10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以“投资入股”名义非法集资案

【基本案情】

河北元南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在石家庄、张家口、沧州、保定、廊坊、唐山、邢台、定州、辛集等省内9个地市和北京市(主要集中在石家庄鹿泉、井陉、赵县等地)设立代办处,在各地(主要是农村)设立代办点,以入股(股金1-2万元)发展各级代理人并给予不同业务提成的模式,先后设立27个代办处、657个代办点,以高额返息和送礼品为诱饵吸引公众存款。河北元南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人数为2.4万余人,非法吸收存款金额为24.23亿余元。202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元南公司赵县主任)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案件警示】

河北元南投资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以高额返息和送礼品为诱饵吸引公众存款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案发生的原因,在于部分投资人危机意识不强,容易被不法分子虚构的高息回报所诱惑。即便有所认识,又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是最后的接盘人,或者极度自信,有捞一把就跑的心理。特此提醒广大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以“电子商务”名义非法集资案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8年,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徐某某的控制下,依托其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