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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广告法⑤:投资类广告须符合这些要求 基金理财高手排行榜

2023-07-21 22:13:37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图说广告法⑤:投资类广告须符合这些要求

《广告法》明确“三个要求”

投资类产品或服务,例如招商、基金、期货、理财产品等,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对投资类广告提出要求:

第一、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第二、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这些投资理财广告

必备风险提示,你合格了吗?

现实告诉人们:所有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风险和收益是并存的,只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买者自负”的风险责任,消费者才有可能注意考虑投资风险的承担承受问题,才可能在发生投资风险后不会将风险责任完全归于经营主体的广告行为。鉴于此,“投资有风险,购买需谨慎”“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之类的投资理财广告风险提示警示必须完善,要有风险责任承担的提示警示。

这些投资理财广告语,一定不要用!

(一)承诺性、夸大性、明示或暗示保本的相关用语

零风险、稳赚、有保障、首选、高收益、高回报、收益率、安全可靠、买到就赚到、天天有收入、本息保障、保证、月入、值得信赖、小投资撬动大财富、轻松赚钱等等。

(二)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相关用语

某基金协会评选、互联网金融协会排名、银监会推荐、专家理财、高手指点、牛人、名师、金牌理财师、资深理财师、投资经验、分析师、亲身经历、官方指定、排行榜、资质认证等等。

(三)虚假宣传的相关用语

无条件、零担保、0元购、马上、半年赚了、比上班工资多几倍、内部爆料、98%客户好评、100万用户选择、百强企业等等。

广告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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