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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专题研究:金控牌照的思考与展望 银行 信托 证券 保险 规模

2023-07-22 02:52:4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金控专题研究:金控牌照的思考与展望

(报告出品方/作者:招商证券,林喜鹏)

一、金控牌照是什么?意味着什么?

1.1、金控公司的划分

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分析指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可划分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和纯粹型金 融控股公司为两大类别。 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金融机构自身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具体金融业务的同时,通过跨业投资控股形成金融控 股集团,并可进一步划分为“全能银行”与“传统金控”两类模式;前者典型代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已拥有基金、金融租赁、保险子公司的大型银行;后者典型代表如平安集团、中国人寿、中国 人保等大型保险机构。 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非金融机构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金融机构,根据控股股东、定位及管理特点,可 以划分为央企产业金控、地方金控、民营产业金控及互联网金控四类模式。

1.2、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

《金控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定义,即金融控股公司是“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 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金控 牌照,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允许做什么业务的一个牌照的概念,而是规范运作、给定需要承担很多义务的一个牌照载 体,目的在于规范运营,将以前没有纳入监管的金控机构纳入监管范畴,进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当然,金控公司在满足监管要求以后,也会有些特定的优势,尤其是在综合经营方面。首先,金融控股公司可通过整 合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客户和资源,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更全面地满足顾客需求。其次,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共享 一些基础设施,通过交叉销售等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节约后台操作成本,并降低经营成 本和融资成本。

1.3、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路径划分

《金控办法》规定了“大金控”和“小金控”两种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根据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之比与 自身的发展考虑,决定采用何种金控设立方式。 “小金控”模式,即母公司专门设立金控股子公司,并将金融业务纳入新设立金控公司主体。“小金控”模式可以更 好地隔离实业和金融板块,不影响非金融业务开展的同时也有助于保持业务的灵活性与创新性;但在具体操作的合规 性上,仍有待相关监管细则补充。金融资产占比低于 85%的机构只能采用“小金控”方式设立金控公司。 “大金控”模式,即将全部业务纳入金控公司主体。该模式除融资、财富管理业务外,还将支付、征信等泛金融业务 也予以纳入。金融资产占比高于 85%的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而选择“大金控”或“小金控”模式。

1.4、股东门槛

《金控办法》规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和要求,其中金控公司资本金、股权结构、股东和实控人资质 属于关键条件。

(1)金控公司资本金 《金控办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资本,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 本总和的 50%。同时,注册资本金来源应当是其股东的合法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以及 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金融控股公司,也不得对金融控股公司虚假出资、循环注资。在此影响下,部分存量金融控股公 司需要调整实缴注册资本以达到监管要求,或放弃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2)金控公司股权结构 《金控办法》详细规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应当满足的要求和不得存在的情形。简要而言,金控公司股权结构 应当简明、清晰、可穿透,并禁止存在反向持股、交叉持股及金融机构再持股等情形。

由于现有存量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存在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而无法满足上述有关的股权结构规定,《金控办法》给予此 类存量企业整改过渡的机会。该类企业需向人民银行提交持股整改计划,明确所涉及的股份和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经 “一行两会”认可后实施,整改计划完成后由金融管理部门予以认定。(3)金控公司股东和实控人资质 《金控办法》还对非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出了不同的资质要求,并规定了相关禁止情形。

二、金控牌照推出所处的时代背景

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是市场竞争、金融创新及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等多种因素共同推动的结果,是金融业融合发展的必 然阶段。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部分非金融企业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投资控股了 多家、多类金融机构。但现有监管框架属于分业监管,而且要对持牌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券商、基金)穿透往 上去管理股东,也缺乏抓手。从较长的视角来看,金控牌照的推出,是顺应了财富管理蓝海、客户综合化需求、产品 多元化以及应对国际竞争的大趋势。

2.1、财富管理蓝海和客户需求从境内延伸到境外

财富管理市场规模日益扩大,蓝海市场空间快速打开。根据招商银行和贝恩推出的《2023 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 2023 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 241 万亿人民币,2018-2023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 2023 年 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到 262 万人,与 2018 年比增加了约 65 万人,2008-2023 年年均复合增速达 19.3%。2023 年 底中国高净值人群规模近 200 万人,拥有可投资资产规模超过 90 万亿元。客户需求日益多元化,从境内向境外延伸, 根据招行统计,高端净值客户人群境外可投资资产占比将达到 30%,这种走出去的理财需求要求国内金融机构需要具 备全球视野的资产配置能力。

2.2、金融产品日益多元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金融市场在最近 10 年中也获得了快速发展。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市值的复合 增速均高于同期 GDP 的增速。从股票市场来看,截至 2023 年 4 月底,沪深两市股票总市值达到 73.9 万亿元,是 10 年前的 3.10 倍,流通市值是 10 年前的 3.36 倍,复合增长率分别高达 11.99%和 12.89%。从债券市场来看,2023 年 4 月,我国债券市场总市值为 138.2 万亿元,是 10 年前的 6.06 倍,10 年复合增长率也高达 19.74%。除了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大规模扩张,一些新的金融业务开始出现,并迅速扩容,主要体现为各种产品化的形式。

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各类资产管理等市场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资金进入,部分是从银行的存款转移而来,客观 上也推动了银行主动参与到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来。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等表外业务来提高利率以吸收存款,银行 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从 2014 年底的 10.1 万亿元迅速增长到 2023 年底的 29.0 万亿元,8 年间增长了 1.8 倍。这一趋 势将持续,并有加速的可能。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存管证券面值规模从 2012 年 4 月的 19.89 亿元迅速增长到 2023 年 4 月的 2.35 万亿元,10 年间 增长 1177 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存管证券只数从 2012 年 4 月的 11 只迅速增长到 2023 年 4 月的 6152 只。REITs 产品开始推出,未来也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3、多层次融资渠道需求增加

在转型期,对于产能过剩的行业而言,并购重组将加快,但企业难以依靠自身的资金完成。受到行业景气度和自身盈 利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外部融资的成本可能相对较高,甚至难以获得外部资金。尽管并购重组有利于提高资源的配置 效率和推动去产能,但是在转型期特定的宏观背景下,有并购重组需求的企业未必能融到资金。这时需要的不仅仅是 银行提供信贷或者在债券市场发行债券来进行融资,更重要的是满足企业的中长期融资需求,而这需要在对企业的并 购重组和后续的盈利能力进行系统性评估的基础上引入相对长期的资金。这种评估要求对宏观政策和行业层面进行深 入分析,帮助企业更科学的计算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防止企业因当下的宏观和行业环境承担过高的利率成本, 这需要对原有的融资方式进行升级和创新。通过贷款和债券进行兼并重组会使得企业加杠杆,因而理想的方式是股权 融资,这样可以为企业有效减负,同时起到了去杠杆的作用。

2.4、金控牌照整合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

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德国和英国等国家的金融机构均采取综合经营模式,采取综合经营模式的金融机构在国际金 融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金融领域的开放是我国未来对外开放的重点,但随着资本项目逐步放开之后,国内的金融机构将面临国外金融机构的 激烈竞争。国外金融机构多是综合经营模式,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所采取的分业模 式决定了一位客户的金融服务需要多家不同的机构来提供。随着金融放开逐步成为现实,国内金融机构如果跟不上国 外金融机构的步伐,很可能将面临客户的流失。

三、金控牌照下旗下子公司如何有效的协同和共享?

金控公司旗下子公司之间如何协同和共享资源,成熟市场上有一些成功的做法。由于监管体制、国家和区域不同以及 市场环境不同,不同的机构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在业务操作模式上,也有一些可以借鉴之处。

2.1、美国

1998 年 4 月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为花旗集团,下设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子公司,在事实上突破综合经 营限制,成为美国第一个完全综合经营的银行持股公司。1999 年 11 月 4 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案》,废除了《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中对禁止会员银行与任何从事有价证券业务的机构进行联营的有关规定,从 法律上打破了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限制,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 彼此渗透并在金融市场上相互竞争,标志着美国现代化综合经营模式的建立。

(1)花旗集团

美国花旗集团是在长期发展中随美国金融综合经营制度不断演进,而最终形成的典型的金融控股公司。 花旗的前身是 1812 年斯提耳曼家族创立的纽约城市银行,在 19 世纪 20 年代作为美孚石油系统的金融调度中心而存 在,在经济“大萧条”后脱离。《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禁止商业银行直接经营证券、保险等非银行业务的情况下, 花旗通过银行控股公司的形式走上综合化经营道路。花旗于 1968 年成立银行控股公司,并将自身的股票置换为花旗公司的股票。花旗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高达 13 家,经营范围涵盖银行、信托、证券、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业务,其中 银行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至 1984 年花旗成为美国最大单一银行控股公司。1998 年,花旗与旅行者集团合并成为花 旗集团,间接并入旅行者收购的美邦经纪公司和所罗门兄弟公司,成为美国第一家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共 同基金、证券交易等多种金融业务于一身的金融控股公司。

与旅行者合并后至 2008 年期间,花旗的业务被分为五大块进行管理,即:全球消费者部门、公司和投资银行部门、 全球财富管理部门、另类投资部门和其他公司业务部门。不过在此后的发展中,花旗继续将其业务整合精简,划分为 机构客户事业群、全球消费金融事业群和其他公司业务部门。全球消费者银行业务。该部分主要由全球信用卡部门和消费者银行部门构成。以零售金融服务业为主,为全球的客户 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占集团营收 50%以上。综合经营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大幅扩张,利息收入增加,主要受信用 卡和金融服务业务驱动;保险业务规模无明显变化。

全球公司和投资银行服务。这部分业务以公司的批发性金融服务业务为主,由 Salomon Smith Barney 的投资银行业 务部门、花旗银行的企业及批发银行业务部门以及旅行者集团的商业保险业务部门提供,占集团总营收的 40%左右。 整体上,企业和投行部门的扩张和收入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集团不断进行对外收购。

全球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服务。这部分业务主要由旅行者保险和年金管理、花旗资产管理公司以及花旗私人银行提供, 该部分除直接为不同类型的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外,还进行集团自有资金管理业务。该部分的营业收入 占集团总营收的 10%左右。保险和年金管理在合并综合经营之后持续增长。受益于旅行者的产品线与花旗营销网络的 结合,保险和年金管理收入持续扩张,其中个人年金业务增长稳定,而投资保险和保证协定等非传统业务加速扩张;资 产管理业务总体规模持续增加,盈利能力增强。卖方资管业务规模明显扩大,进而带动资管业务整体收入和费用的增 加,但对盈利的影响是正面的。

总体而言,综合经营增强了花旗的规模和盈利能力,从 1987 年 4 月美联储允许商业银行通过建立符合第 20 条款规 定的附属公司的方式,开展某些“不合格”证券业务算起,1988 年至 1999 年期间,花旗的 EPS 增长了近 12 倍,公 司股价上涨 21 倍,规模扩张 160 倍,一跃成为全美第一大银行。 但是,混业经营不能光依靠不断地并购。花旗自 1999 年后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下降,这是由于其在世界范围内大肆并 购却无法进行有效整合所导致的。综合经营不意味着必须经营所有种类的业务。从花旗旗下所罗门美邦所经营的买方资管业务仅有的利润增长,主要来自管理资产规模的增加而非盈利能力的增强来看,即使是综合经营体制下,也不是 业务种类越多就越好,应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和开展各项业务,使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能够有效相互促进 提升效率。公司盈利方面仍主要依赖于传统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全球消费者银行业务部门和全球公司和投资银 行服务部门收入占集团净利润 87%左右,综合经营主要助推了资管业务的增长。

从花旗的综合经营进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能够将各部门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的业务在综合经营后得到了较大的进步,主 要是卖方资管和年金管理业务,而类似自营业务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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