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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自伤后被被送医,按规定是不能走医保的,实际上有走的吗? 教育基金是商业保险吗为什么呢不能买

2023-08-18 17:15:30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自杀,自伤后被被送医,按规定是不能走医保的,实际上有走的吗?

关于自杀救治费用是否列入医保范围的问题,网上回复多是不报,但所拿出来的依据非常苍白,很多就是个地方性文件。

那自杀救治费用是否列入医保范围呢,我们可以看下《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其中对医保基金不能支付的范围给予明确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有吗???,没有限制,那个为什么网上很多回答不能呢,因为很多地方将医疗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交商业保险机构承保,而商业保险中自伤自残不能列为商业保险的范围,记住,是商业保险,而不是社会保险,此外,商业保险机构出于收益考虑,能不报都不报,更为甚者,小孩摔伤,那是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第三方,也不能报的奇怪做法。

那再看下各地做法,有些地方对诊疗项目有明确规定的,有的将自伤自残列入不支付范围。但是。。。。。。多半是社会保险颁布之前。

我们可以看下广东省2023年新出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中,已经将自伤、自残等原规定不能支付的内容删除了。为什么???这个你懂的,不能超越上位法,增加限制性的规定。

此外,对于自伤、自残界定呢,公安部门一般不会直接给予结论,那仅凭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调查作为结论,在法律上的效力非常弱。

社会保险的实质缓解社会矛盾,有些地方做法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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