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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注册制“预计市值”条件,存在操作悖论 科创板 理财市值算吗

2023-08-19 02:19:57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科创板注册制“预计市值”条件,存在操作悖论

但是,阿正发现,科创板注册制“预计市值”上市条件存在操作上的悖论。

阿正注意到,包含市值在内的科创板五套财务指标并不是作为发行条件,而是作为上市条件设立的。这一点与其他板块的规定并不一样。在其他板块,比如创业板,这类财务类指标要求是作为发行条件而存在的。有人或许会说,发行上市是一气呵成的事,这些市值财务指标,放在哪儿不都一样,哪有这么多讲究。但问题就出在这儿。

首先,无论是注册制还是当下非科创板的核准制,其发行和上市的基本逻辑都是一样的。发行和上市是在时间上有先后关系的两个环节,先有股票的发行承销动作,才有后来的股票在交易所的上市交易买卖。而股票的发行承销又必须先在证监会过会拿到发行批文,然后才能路演发行,将股票卖给相关投资机构及股民。具体如下图所示:

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环节需要的五套财务指标中提到的市值条件,被称为“预计市值”。

那什么是“预计市值”?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规则》第八十三条对预计市值做这么一个定义“预计市值:指股票公开发行后按照总股本乘以发行价格计算出来的发行人股票名义总价值。”。注意这么一个时间点,预计市值只有在“股票公开发行后”才能计算出来。按理说,按照上述图示中的发行上市顺序一点问题也没有,在企业向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企业必定已发行承销完毕,已可以知道总股本和发行价格,已经可以确切知道发行人股票名义总价值。

但问题在于,科创板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上交所在企业获得发行许可的发行审核环节就要审核上市条件。《科创板实施意见》第八条要求上交所受理企业申请 “审核并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第九条要求上交所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意见报送证监会。而《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作出了更为清晰的要求,其第四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如此,上交所将面临一个困境,事实上在发行审核环节不可能知道企业在获得证监会注册批文后是否能达成上市预计市值的条件。这就好像在高中报考时要求提供大学毕业证书,这是一个要求未来已经发生的悖论。

对于科创板相关文件中表达出来的要求未来已经发生的悖论,有两个解决方法。其一,发行归发行,上市归上市。发行环节只审发行条件不审上市条件,让五套包含市值的财务指标在上市环节由上交所去审核。其二,重新定义预计市值。可以把预计市值定义为由市场投资机构经由一定程序和规定算出的一个预估价值,而不是公开发行后一个确定的股票总价值,或许这才是资本市场预计市值的本来含义。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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