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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与中国利率体系全解,看这一篇就够了! 债券 利率关系图解

2023-08-24 16:47:34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LPR与中国利率体系全解,看这一篇就够了!

(二)LPR新报价机制以来的10次相关利率调整

LPR新报价机制启动以来,LPR、OMO、MLF等相关利率均有所调整,合计达到10次。其中,5年期以上LPR调整3次、1年期LPR合计调整4次(分别为2023年的8月、9月、11月以及2023年的2月)。同时MLF利率调整两次,OMO利率调整两次,专项再贷款利率调整1次、离岸央票利率调整1次。

(三)LPR新报价机制的成效非常明显,5%的贷款利率很快将成常态

正如央行在2023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所明确的那样“银行要发挥利润较多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降低对短期利润增长的过高要求,向实体经济让利”,现在细想一下LPR新报价机制何尝不是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让利的具体政策体现呢?

1、19年四季度新增信贷投放利率下降20个BP

LPR新报价机制推出的目的在于引导或强制引导授信利率下行,目前这一成效已体现得较为明显。2023年1-7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平均为5.30%左右,8月推出LPR新报价机制后,12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至5.12%,下降幅度达到20个BP,可以说效果非常明显。考虑到今天LPR已经下调10个BP,意味着后续新发放贷款利率加权平均利率降至5%以下基本上已成定局。

2、超过40%的一般贷款定价低于5%,未来这一比例将可能升至60-70%

由于LPR运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自2023年三季度起纳入MPA考核,因此LPR新报价机制在降低贷款利率方面的作用和引导效应可以说非常明显。

虽然LPR新报价机制推出以来仅在2023年的8月、9月、11月和2023年2月合计下调26个BP,但金融机构实践中下调的幅度要明显大于26个BP,这也和我们之前的判断比较一致。

我们看到2023年8月-12月(LPR下调16个BP),贷款利率高于LPR的比例已从85%左右降至75%附近,低于LPR的贷款比例达到24%。

考虑到11月和12月的1年期LPR分别为4.15%,则可以看出,贷款利率目前低于4.65%的比例为42.72%,贷款利率位于4.65%-5.65%之间的比例为22.72%,这意味着目前超过40%的贷款定价在5%以下,并且这一比例还将继续上升,因此在LPR继续下调的背景下,22.72%这一部分的贷款也会陆续将贷款利率调整至5%甚至5%以下,所以未来约60-70%的贷款定价在5%以下应该是无疑的。

(一)LPR的基本内涵:客户贷款利率的理论下限

LPR(英文名称为LoanPrime Rate),国内称之为贷款基础利率(美国、香港等地则称之为最优惠贷款利率)。我们可以形象地将其称之为针对最优银行的最优客户所适用的贷款利率,因此理论上来说LPR应该是客户贷款利率的下限。

当然实践中并非完全如此,且LPR数值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例如香港的客户实际贷款利率往往低于LPR。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将银行分为最优银行和其它银行,将客户分为最优客户和非最优客户,由于最优银行和其它银行、最优客户和非最优客户、最优银行和其它银行的同类客户之间均存在风险溢价,因此在LPR基础上可以衍生出LPR1、LPR2、LPR3。

(二)LPR新报价机制的主要特征

相较于贷款基准利率和旧LPR,LPR新报价机制有以下几个特征:

1、频率固定为每月20日

和旧LPR以及贷款基准利率公布频率不固定相比,LPR的公布频率固定为每月20日早上九点半,相当于央行一年有12次议息,和美联储的一年八次议息频率相近,给市场的预期相对比较稳定。

2、基于MLF形成

即LPR(贷款基础利率)= MLF利率(中期借贷便利)+加点幅度(可为负)

意味着央行既可以通过调整加点幅度,亦可以通过调整MLF利率来影响LPR,使得LPR更具弹性。那么LPR为什么会选择挂钩MLF利率呢?

主要是因为目前的政策利率以7天期逆回购利率和1年期MLF利率为代表,并且从政策利率向市场利率的传导效果来看,1年期MLF利率的传导效果更佳。

3、报价行扩容至18家

旧LPR基于全国性银行得出,LPR新报价机制在全国性银行的基础上吸纳了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新成员,代表性更强。

(1)旧LPR报价行主要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中信银行等10家全国性银行。

(2)LPR新报价机制则将报价行扩展至18家(定期进行调整),新增了2家城商行、2家农商行、2家外资行和2家民营银行。其中

第一,2家城商行分别为西安银行和台州银行,最新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782.83亿元和2097.89亿元(分别位列134家城商行的第40位和第55位),最新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8%和0.69%,最新净息差分别为2.30%和4.71%。

第二,2家农商行分别为上海农商行和顺德农商行,最新总资产规模分别为8735.16亿元和3209.34亿元,最新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8%和1.13%,最新净息差为1.87%和2.25%。

第三,2家外资行分别为渣打银行(中国)和花旗银行(中国),最新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151.97亿元和1684.44亿元。

第四,2家民营银行分别为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最新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200.37亿元和958.64亿元,位列民营银行前两位。

4、细节更丰富,更具可操作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LPR新报价机制下,LPR的最小单位和变化幅度均为5个BP(后续调整幅度可以为10个BP或15个BP),加点幅度取决于不同报价行自身的存款成本、市场供求、对风险的定价等等。

第二,LPR还拥有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两种类别。

(三)主要经济体LPR机制对比

LPR报价机制主要始于1933年大萧条时期的美国,随后拓展至其他经济体,从现在来看LPR最初是被定位于过渡性的定价基准。根据搜集的信息,除中国大陆外,目前仅美国、日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等少数经济体使用LPR报价机制。

1、美国LPR始于1933年,其最初目的是为保护银行存贷息差

(1)1933年,为保护银行存贷息差空间,美联储推出Q条例(规定存款利率上限)及由30家银行报价的LPR(规定贷款利率下限),并由华尔街日报根据报价行提供的数据计算并发布。最初LPR主要基于成本加成进行定价,本质上仍应算作是一种管制利率,对市场利率的变化并不敏感。

(2)受两次石油危机推高通胀等因素影响,美国市场利率不断走高,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力明显上升。为此1970-1987年期间美国进入了长达17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相继废除Q条例,取消存贷款利率限制,商业银行也顺势推出参考市场利率的贷款品种,贷款利率开始向下突破LPR,LPR的作用进一步弱化。

(3)1994年,美联储改变了LPR的成本加成定价模式,将LPR报价区间调整为LPR=联邦基金目标利率+300BP,使得LPR的走势直接与联邦基金利率保持同步,与市场利率之间联动性反而进一步弱化。

需要说明的是是,300BP的加点幅度至今已持续25年,至今未发生变化。

(4)2008年10月,LPR报价行减少至10家,其应用范围也进一步收窄,目前美国工商业贷款中只有15%左右是参考LPR定价,且集中于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

2、日本于1959年参考美国经验设立了LPR

日本的路径和美国较为相似,基本是前后脚的事情。

(1)1947年日本推出类似美国Q条例的《临时利率调整法》来控制存款利率上限并对一年以内的贷款利率进行管制,1959年3月日本推出挂钩银行贴现利率的LPR来对贷款利率下限进行管制。

(2)1978-1994年期间,日本启动了长达16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同时也开始启动对LPR的改革,逐步将LPR定价权下放至各银行,并将LPR报价由挂钩银行贴现利率调整为基于银行自身融资成本来确定(这实际上是美国最开始的做法),以避免利率市场化对日本银行业造成过渡冲击,具体如下,

短期LPR=银行加权平均融资成本+1%

中长期LPR=短期LPR+加点幅度

(3)利率市场化完成后,日本的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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