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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外汇价格行为规范有哪些内容呢

2023-08-25 00:50:0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〇一二年六月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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